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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better to manage the army than to manage the people. And the ene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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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群体与社会

文化#

文化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情境,从多方面 —— 制度、权力、等级、阶层、语言、历史记忆、器物、风俗 —— 对人群进行区分,将之分为不同的群体。
从文化到个人,从情境到行为,人们对不同文化的态度、人们在跨文化情境中的反应都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当文化混搭与碰撞发生在日常生活的物质领域时,人们对文化混搭的态度是积极的、接受的,外来文化在人们眼中代表着新奇、好玩,是丰富生活的元素;当文化混搭发生在象征性与神圣性的文化领域时,人们对外来文化的态度是消极的、排斥的,外来文化是危险的,具有威胁性与攻击性,可能会吞没、同化掉内群文化。
文化心理学领域将几种文化价值观分别命名为:文化本质主义(cultural essentialism)、文化色盲主义(cultural color-blind)、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和文化会聚主义(polyculturalism)。持文化本质主义的人会将文化视为具有特殊性的、稳定的、一成不变的实体,当他 / 她处于文化混搭的环境中时,看到的更多的是文化间不可改变的差别。

认同:联结个体与群体及文化情境的心理机制

“认同” 最初是个体心理学的概念,后来被用于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及社会心理学中,用来指个人产生的一种联结自我与族群、社会、国家及各类群体的心理机制。透过 “认同”,可以清楚地看到外在环境形塑个人,及个人与外界建立情感联系的过程。“认同” 也是在社会心理学视角下解读文化与群体关系的重要变量。
社会认同或群体身份的建构性还表现在,同一个体可能会有不同的社会认同或群体身份,不同的认同之间可能是协商的关系,也可能是对立的关系。在不同社会文化中生活过的个人,可能会通过整合、转换和协同等认知策略,协调在不同族群文化中获得的族群身份认同。而当少数族群的移民族群文化认同变得突出,并被主流文化群体排斥和拒绝时,文化适应压力将会产生,原有的族群身份与新的社会身份将会产生对立甚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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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耍与嬉戏是动物与人类共有的天性,在玩耍和游戏中,动物与人不仅可以习得未来生存的基本技能,例如肌肉与大脑的发育,还可以在玩耍和嬉戏中学习社会及群体需要的基本规则,获得社群身份及群体属性。
人们通过使用玩具在玩耍中满足四种不同的需求:模仿、入迷、竞争和寻求机会,例如骑士木偶让孩子们模仿权力与成年,棋盘游戏教会个人竞争技巧的同时又要求孩子们接受机会的概念,体验生活的不确定性。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曾指出,婴儿在玩中学习技能,训练身体技巧,自 18 个月起,婴儿开始在游戏中假扮角色,演习成人社会中的规则,完成社会化的发育过程。

然而,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社会分工越加精细,知识系统也越来越专业化,工作对个人技能的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这种社会的变迁带给教育理念的变化表现在人们对待 “玩耍” 及游戏的态度上:系统养育的理念使童趣盎然的 “玩耍” 越来越人工化、系统化、刻意化,甚至产业化。相关研究发现,美国自 20 世纪 60 年代开始,中产阶级父母的育儿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父母投入更多时间、经济和资本在孩子身上,各种散漫、自然、随意的 “玩耍” 开始被有组织、协作式的 “玩耍” 取代,例如放学回家后,社区中邻里伙伴的捉迷藏、过家家、跳房子、玩弹子的游戏被棒球赛、合唱团的排练、夏令营活动所代替。

教育是阶层再生产的重要方式,因为教育可以培养人们形成不同的 “惯习”,这套惯习使人应对文化、社会和自我具有不同的形式,从而带给个人不同的文化技能、社会关系、行为适应甚至各种文化资本。从这个角度来看,当下系统化、协作式、有目的的玩耍教育也能体现阶层的分隔。

社会,“玩耍” 不再是对未知环境、事物随心所欲、天真烂漫地探索,而成为家庭教育中被规划的内容。在中产阶级家庭中,“玩耍” 变成了协作式养育的重要部分,具有严格的规划性和规则感,整体来看,呈现标准化、系统性和一致性特征。对于农民工家庭来说,“学习” 是家庭教育的焦点,是改变生活状况与社会经济状况的重要方式,“玩耍” 恰恰是被家庭教育排斥的内容。
比较两个不同阶层群体的父母 “玩耍” 观念后,发现存在不同的家庭教育理念:对于中产阶级家庭,注重全面发展、家长协作、从多方面培养孩子的能力是家庭教育的重要目标;但是对于农民工家庭来说,由于时间、精力和经济条件的限制,父母家庭教育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学业成绩的关注,以期待升学成为重要的社会上升途径。在这种情况下,建构 “多元评价体系” 不仅是改善应试教育弊端的重要理念,也是改善家庭教育中存在阶层不平等的可操作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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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思维和团体思维#

在成长过程中,我一直被教育要领导别人,不要跟随。谁没有听父母这么说过:“如果你的朋友从桥上跳下去,你也跟着跳吗?” 我们生活的时代和文化环境非常重视个性,非常重视不受他人影响去独立思考。在群体思维的时代,出现了可以探索的新范式,它更强调集体智慧和集体解决问题。群体要比个人聪明得多。詹姆斯・索罗维基在 2004 年撰写的《群体的智慧》一书中提出,在某些条件下,许多人要比几个人聪明。群体智慧理论的关键就是如果你选取很大的群体,提出一个问题,群体的智慧将和专家的回答不相上下。
通过群体思维,利用群体智慧,并非是人云亦云。我们并不是要放弃自主或独立,是我们而不是群体来做决定。但是通过群体思维,我们可以获得信息、洞见及知识,极大地改善自己的思维和生活。别搞错,群体思维并不是团体思维。从定义上来说,团体思维是指一个小团体由于受到误导,盲目忠于团体,或是因为团体追求和谐一致,甚于追求真理,由此做出了错误的决策。团体的信仰或价值观的道德 “正确” 常常让这种一致性变得合理了。团体思维是没有多元意见或不同声音的,团体思维从本质上就不欢迎独立思考。
但只有在独立思考时,在群体具有多元性和异质性且不预设任何 “正确” 的决定或结果时,群体思维才能发生。只有由不同年龄、背景,具有不同兴趣、专长的大型群体产生不同或相悖的观点时,才会有群体智慧。
群体思维和团体思维正相反。群体思维是有目的、有方向地获取人类(或至少是大型社交网络)集体知识的努力。

当我们做决定或解决问题时,就开始了重要的认知过程。通过利用群体认知,群体思维促进了我们的个体认知或认知过程。只要是群体共同解决了问题或是做出决策,就都是集体认知,其最终结果就是集体智慧。

有人寻求群体智慧,他就必须投入资源,寻找很大的群体并与之互动。现在,很多人在自己的群体中,都有成百甚至上千的社交网络朋友。如果你属于这种情况,你就很幸运。在面临紧迫问题需要专业回答时,你可以借助朋友们的集体智慧。

弱关系是最重要的。格兰诺维特将弱关系定义为非密友或家人的熟人。比如,如果有两个彼此分开、完全不同的社区或是社交网络,唯一联系它们的就是弱关系。如果乔认识 A 社区的鲍勃,乔也认识 C 社区的比尔,那么乔就是联系两个社区的弱关系,也是鲍勃和比尔之间唯一的联系。格兰诺维特解释了为什么拥有更多弱关系的社交网络能够实现更轻松的协调和更快的改变。拥有更多弱关系(想想网上所有熟人的熟人)的个人也具有更高的移动性,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弱关系是连接我们和所有我们希望在生活中实现的创新或有效变革之间的桥梁。弱关系也是我们获得更多新信息、新想法和不同专门知识的途径。

强关系常常是那些和我们很相似的人,但是弱关系把我们与群体思维、群体智慧所需的异质性联系了起来

弱关系是你通往其他网络和不同群体的桥梁,他们就是对你的群体思维产生最深远影响,带你获得集体智慧的朋友。
集体智慧可以是一种非常强大的资本。就像总统身边总是有专门的顾问团队,当你面临个人知识或专长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困境时,你也可以获得近在咫尺的聪明顾问的帮助。你将学会如何培养、管理数字世界中的人际关系,并利用群体思维促进你的事业发展,提升个人生活质量,实现自己所有可以想到的目标。这并不高深。这种简单的方法可以发掘出你的社交网络的全部潜力。

群体共同思考#

群体思维是旨在解决问题、做出决定、获取创造力、让生活变得更轻松愉快而进行的众包思维过程。我们不是独自思考,而是运用社交技术和庞大的群体共同思考。这个过程涉及提出问题、分析反馈以及基于集体智慧得出答案。

群体是不是变得更聪明了?
众筹是众包的另一个例子。众筹不是寻找一位投资人为项目投入大笔资金,而是寻找一大群投资人,而每人只出很小的投资金额。毕竟 100 位投资人要比一位投资人更好吧?那么 1 000 万名投资人呢?不把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岂不是更安全?
初创企业需要资金时,传统上都会到银行或是风险投资公司推销它们的想法,希望坐在桌子对面的某个人能够认同,并愿意投资。有了众筹,企业家可以把他们那些了不起的想法和一般的想法(群体会决定到底属于哪一种)直接呈现给一大群潜在投资者,以期获得投资。
众包过程的管理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而群体思维可以让你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社交网络,获得同样强大的资源。你在脸谱网或推特上不仅可以发布你的位置、你和谁在一起、晚上吃了什么,或是你最喜欢的猫的视频;你还可以通过社交网络以新颖、独特而又简单的方式获得朋友、朋友的朋友乃至全世界人类大脑的集体天分和力量。

现在你可能会想:“我每次在搜索引擎里键入一个问题时,是否在运用群体思维呢?” 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当你使用搜索引擎时,你并没有让别人和你一起思考,你是在利用算法找到相关信息。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信息来自一些想卖给你东西的组织。比如,如果你想要寻找最佳度假地,你在搜索引擎上键入了这个问题,就会看到很多公司提供的信息,它们都是在某个度假地投了资的,希望把你弄到那里去花钱。

群体思维中,你对完美度假地的选择取决于你表达过的对你有价值和意义的事物。群体思维没有动机 —— 你主动找到你的群体,其提供的专家式建议是基于你需要什么、希望什么、重视什么,而不是群体想要卖给你什么。搜索引擎在寻找信息、事实和数据时是有帮助的,但作为决策工具没什么作用。群体思维不是将你的决策外包,而是对决策的支持,其核心是创新和与众不同。
" 从众包中受益网络社交生产”,即网络社会的一种新生产模式。社会不再仅仅依赖工业或有组织的生产,因为彼此联系的群体可以以全新的方式创造价值。
群体思维就为社交网络时代的人类智能提供了新的生产模式。本克勒教授预言社交生产将不仅是一股潮流,也是一种能够改变社会的最为关键的经济和文化转变。
当我们通过群体思维而依赖集体智慧时,我们就可以做出更好、更明智、更有价值的决策。在任何领域的成功都既可以来自竞争性思维,也可以来自合作性思维。有人甚至认为合作性思维更能带来成功。但是为了充分发掘群体智慧,你必须首先培养群体。

和群体分享事情或是寻求帮助的时候,无论对强关系还是弱关系提问,提问本身会暴露你的脆弱。在透明的文化中,人们对过度分享都十分恐惧。
进行群体思维时,我们最宝贵的资本就是真实的自我。我们都是人,都在奋斗、成长、学习、尝试和失败。我们和群体分享这些有关人性的东西越多,群体和我们的交流就会越多。群体对公关没什么兴趣,对真实的人类情感则有很大的兴趣。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大多数人对广告无动于衷,却痴迷于戏剧性故事。
向世界传播某种形象或是某种 “状态” 的需求在推动着社交媒体。看看我幸福的家庭,看看我美丽的度假照,看看我的伴侣是怎么公开示爱的,祝贺我升职吧,买我的产品吧……
群体思维不是去比较外在,而是真诚地分享内在。其本质是在商业和个人生活中彼此依赖,其基础是真正的联系和共同的价值观。在看到某个人的状态是 “到底要买哪辆豪车” 时,我们根本不会回应这种 “凯迪拉克问题” 就转而去干别的了。但是当我们遇到真正的群体思维(有人因为换工作而感到恐慌,需要建议,或是因为孤独需要邂逅)时,我们就会对这种脆弱和开放产生共鸣,我们就会想要和对方联系,回馈价值。反过来,无论我们分享什么也是一样的。我们本能地知道某人或某事是真实的,也知道某事是错误的或是某人企图操纵他人。
脆弱是强大的,有勇气的人才敢展现自己的脆弱。可能你分享的内容是你正在寻找生活中或职业中更多的意义和目的。这可能有点儿吓人。但我向你保证,你发布的每个真实的问题,分享的每个真实的想法,让你从集体智慧中得到的比付出的 10 倍还要多。读了本书之后,试试吧。在你的群体中试试。从小事入手,慢慢来。一开始,我不敢辞去微软的工作和群体分享的所有恐惧或怀疑都被群体缓解了。最后,群体会一直支持你。
博客创作
擅长:
・用连贯和更详细的方式讲述你的故事,在进行群体思维时,能够更多地描述你自己以及你热衷的事物。
优点:
・这是给大量读者提供价值的最好方法,而且也不受时间或字数的限制。
・你的博客不会在推送中被淹没,和其他形式相比,即使过了很长时间,也依然可以搜索到。
缺点:
・耗时。创作和管理活跃的博客需要大量的时间,群体也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阅读。
・要培养致力于群体思维的忠实读者群具有挑战性,也需要时间。

领英
擅长:
・在专家中进行群体思维。
优点:
・如果你有专业性问题,领英是进行专家群体思维的最佳场所。
・即使你在脸谱网上不活跃,你也依然可以接触到大型群体,在你感兴趣的领域和目标群体中进行群体思维。
缺点:
・搜索和加入相关职业群体需要投入时间。
・有些团体很大,你的问题可能很长时间都没人看到,也无法得到实现群体思维所需要的回复数量。
推特
擅长:
・简单、易懂的问题可以得到群体同样简洁的回答(最多 140 个字符)。
优点:
・进行群体思维最快的方法,立刻就会有评论。最接近于实时群体思维。
缺点:
・如果你的问题或决定很复杂,用 140 个字符或者更少的字符很难表述清楚。
・和脸谱网一样,你需要至少几百名 “粉丝” 才能形成自己的群体。
Quora
擅长:
・需要庞大的群体才能解决的复杂或棘手的问题。
优点:
・目前最大的群体思维平台之一。
・可以保持匿名,不必让脸谱网的好友或是推特的 “粉丝” 参与。
缺点:
・和在领英一样,你的问题要有趣或是发人深省,这样才能在这个大型社群里获得回答。和你提给脸谱网好友(他们和你的关系更近,即使是最无聊的问题,他们也可能愿意回复)的问题不同,没有意义的问题在 Quora 上是不会有人回答的。

Google
擅长:
・和在脸谱网上进行的群体思维很像,也可以用于需要详细回答的具体问题。
优点:
・比脸谱网的业务导向强一些,但是群体规模更小,更个人化。
・适合技术问题,用户常常很热情。
缺点:
・现在还很难积累到群体思维所需的人数。
・非匿名。
想让群体拿出时间进行群体思维,你就必须要真实,以创造真正的价值。

价值是关键。#

通过社交媒体提供价值意味着你分享的内容能够教育、启发或是帮助别人把工作做得更好,或对他们的个人生活有所裨益。价值就是让别人欢笑、思考或是感受。提供价值会培养你的群体,所以每次进行群体思维的时候,和群体或是网络互动的时候,问问自己你增加了什么价值。涉及你的事业时,价值要比精美的名片、公交车身或是超市推车后面一张你的宣传照更重要。它甚至比你简历上的字句更重要。无论你做什么职业,热衷什么,当你给别人提供价值的时候,他们就会关注你,记住你;如果你在寻找新工作或是升职的机会,他们就会聘用你。你创造价值时,你也创造了互动的群体。在本书中你会逐渐看到,一旦拥有了互动群体,你将无往不利。
从哪里获得价值?
价值可以是任何事物。可以是你写的东西,你觉得有趣的文章或视频链接,发人深省的问题,或是对你或你的生活有意义的其他信息。当你分享这些对你有价值的内容时,它就会为你的群体创造价值。价值可以让人们笑,让人们哭,或是让人们赞叹生命的奇迹。群体思维中的价值也可以是一些更实际的东西:帮助别人实现心愿,通过分享知识、信息和经验节约别人的时间。价值是主观的,这是肯定的,但价值通常不是一段猫的视频或是你吃大餐的照片。价值是一种双向沟通。提供价值就是这样:要给予。它并不是做公关或是卖产品,它是让人们去思考和体会,它是清晰的信仰和观点。从群体给你的反馈中,你就会知道自己的分享是否有价值。他们喜不喜欢你的帖子,是否转发了,他们是不是参与讨论了你的帖子(或是博客和推特)中提出的观点或问题?他们是不是丰富了这种对话,把他们网络中的人也带到对话中来?当你提供(各种形式的)价值时,群体就会壮大。这可能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只要你提供价值,就会变得令人难忘。在营销和群体思维中的第一条经验就是:要被人记住。如果你真诚地分享了你是谁、你对什么感兴趣,群体就会呼应你,和你交流,关注你,也会邀请其他人一起来关注你。如果你在乎,群体也在乎。和群体互动,得到他们的关心需要时间和精力,但是群体一旦关心你,群体思维的超级力量就可以为你所用了。

借助群体解决公司难题
群体思维可以帮助你获得工作经验,但是企业也在借助群体思维寻找员工,填补空缺,解决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在就业这个领域,群体思维是一条双行道。

群体思维和首席聆听官
在 CEO、COO(首席运营官)和 CFO(首席财务官)还有其他三个字母缩写就代表组织内重要职位的时代,越来越有必要设立 CLO(首席聆听官)了。无论在领英、推特还是上,你的顾客和雇员都在讨论你的公司、产品和企业文化。CLO 负责倾听这些意见,也很有可能负责组织内部的群体思维。倾听很费时间,但是不倾听却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所有的群体思维都需要掌握倾听的艺术。

群体思维培养群体时,要记住这是需要长时间经营的。你要寻找的是长期关系,不是一夜情。要相应地培养人际关系,不要太心急,不能太冲动,也不能太贪婪。换句话说,要跑遍所有的垒之后完成全垒打。

需要了解你的群体,你的群体也需要了解你,这样才能培育信任和亲密关系。如果你寻找的是不需要投入太多的群体思维关系,那就到大型外部平台上,这里你可以和大型群体进行群体思维,他们也不必知道你是谁。你甚至不用给出真名。只需提出问题,得到答案,然后走人。这就是群体思维中的 “点击后退出” 模式。这可能不是一种特别有成就感的关系,但能达到目的。

培育内部网络的时候,就需要时间、精力和耐心了。你不会一夜之间就拥有上万的 “粉丝”,他们不会一夜之间就做好准备,愿意和你一起做出生活中的每一个决定。但是如果你抓住这个群体,与这个群体 “约会”,尊重这个群体,最终,双方都会对这一关系非常满意,你终生都可以进行成功的群体思维。你和群体之间的 “彼此忠诚”,可能会花几个月,甚至是一年。可能你已经拥有庞大的群体,准备更上一层楼。管理数字关系时,无论你是逐个培养群体,还是已经拥有了有意愿、有能力的群体,有些行为守则是不变的。

写博客时,我有一种深刻的孤独感。到底有没有人看?有没有人读我写的东西?我花的时间和精力到底值不值得?我想获得大型群体的热爱,但我不确定怎样才能做到。我决定要真诚。

群体思维要求我们努力表现真实,决不妥协,因为群体总会发现你隐藏的动机。一开始我并没有很多读者,但是我选择不妥协,坚持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
价值是个主观概念。自己和群体决定什么是价值,所以你最好问问自己这些问题:是什么让我思考?什么让我好奇?什么启发我?什么能给我的生活带来幽默?什么让我为别人着想?什么让我开心?和昨天相比,是什么使今天的我成为更好的人?

群体智慧与专家智慧不相上下。实现的方法很简单:寻找群体的共识,即大部分人想到的就是最佳答案。如果是数量类的问题(比如猜测公牛的体重),就计算平均值或是中位值。如果是开放式的问题(比如我应该买什么车),就选择最普遍的回答。
维基百科是共识平台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维基人(在维基百科上撰写文章的作者)有不同意见,他们就会先达成共识,再对文章内容做出集体决定。这体现了作者和编者的集体智能。群体达成一致,一道创造了群体思维的宝藏。
如果你不是在寻找群体共识或最佳决定,而是在寻找某个创意理念,那么还有其他的群体思维战略和方法。如果你进行群体思维得到了为数不多的回答,你很容易把所有答案都看一遍,选出一个最好的 —— 特别突出、有创意的新想法。(之后你可以把这个想法告诉群体,看看群体是否一致认可其智慧和创意。)但是如果你收到好几百个想法呢?好几千个想法呢?你怎么逐个筛选去发现那颗隐匿的宝石呢?
你需要筛子来区分好坏,或是区分相关性强和相关性弱的点子。如果你的群体质量很高(我们在下一章会讨论优质群体何时会变差),群体就会自我监督,你可以通过为某个主意或是创意点击 “喜欢” 或是点赞(取决于平台)来筛选点子。

群体愚蠢#

我小时候很喜欢童话,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第一次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被 “不配看到这件衣服的人就看不到衣服” 的说法所吸引。之后我看到一个小孩在人群里大喊:“但是他什么衣服都没穿呀!” 我感到非常困惑和吃惊。这么多人怎么可能没有一个看出皇帝是赤裸的?这个问题我想了很多年。即使对年幼的我来说,一大群人做出这么愚蠢的事也让我觉得不合情理。
后来我长大了,明白了群体可能是不理智、愚蠢甚至是危险的。
十几岁的时候,我读了威廉・戈尔丁的《蝇王》。它讲述了一群英国小男孩被困在无人岛上的故事,他们想要自我管理,结果却陷入了野蛮的原始状态。那时候,我也知道了在纳粹德国,希特勒是通过民主选举上台的。
成年后,我很纳闷为什么没有人看到互联网泡沫。为什么那么多人明知香烟会致命还去抽烟?在我周围,从孩提时代到成年时代,都有不少例子表明群体可以犯下可怕的、灾难性的、危险的错误。
假装没看到一个人赤裸不是群体智慧。
陷入暴徒心理不是群体智慧。
声称增长重于利润是恰当的商业模式,这也不是群体智慧。
纳粹德国的出现不是群体智慧。
有时优质群体会变坏,如果是这样,其结果就不是群体思维和群体智慧,而是相反:群体的愚蠢。

群体操纵#

优质群体变坏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就是群体内部的操纵。只要有人意图影响群体或是引导其行为,就会出现操纵。我们在广告中可以看到品牌商试图操纵消费者。我们在金融市场上也可以看到利益相关者操纵股价。在全世界不同的政权下,禁止言论自由和独立思考的情况随处可见。如果你要进行群体思维,而有人试图让群体按照自己的思路思考,那么结果就会不准确、不可靠。你的群体必须由具有多元观点的独立个人组成。正是群体中每个人的智力和知识共同实现了更好的决策,或是提供了专家级的解决方案或创新思想。有意引导群体不是群体思维。你不希望一个人的观点或想法由另一个人所决定。
成功的群体思维依赖人们的共同思考,而不是所有人被迫产生同样的想法

维基百科建立了自己的汇总机制,让维基人可以进行对话,追踪变更的内容,做出集体决定。在群体思维中,汇总更为简单,就是看评论。脸谱网上,状态更新后会有评论。推特上会有回复。在博客或是问答平台上,你写的每个帖子都可以被评论。
这种汇总机制的优势就是简单,它很容易吸引群体并与之互动。其劣势是当回复量很大时,正像我们之前说的,就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汇总信息,提炼出集体智慧。

群体思维是民主的,它允许言论自由,但是群体和人一样,在某个人试图将群体智慧变为其个人表演或是操纵群体的工具时,群体常常会自我监督、自我纠正。在大部分情况下,在需要身份认证的社交网络,实现群体智慧的条件已经满足,最后也产生了群体智慧,而不是团体思维或是群体的愚蠢。如果你问问题的方式错了,或者你的群体太小,或者有人想要操纵答案,那么就要小心虚拟世界里追逐权力和控制的 “蝇王”。如果你的群体开始变得野蛮,那就点起烽火,小心隐蔽,期待部队快来救你。

或者你可以删除帖子,评估哪些实现群体智慧的标准没有满足,然后再试一次。当群体变差时,无论你是作为个人还是公司在进行群体思维,你随时可以叫停群体思维活动,重新开始规划。

谨慎。 互联网上有很多好人,但是也有很多是不那么善良的人。#

要考虑到你向群体敞开心扉、希望建立更多联系的时候,群体不可能去审查你联系的每个人,特别是当你在常用社交媒体之外寻找意中人的时候。当你们的分隔度很高的时候,要尽可能多地获得约会对象的详细情况。当你从数字世界回到真实世界开始约会的时候,要选择在公开场所,让你的朋友们知道你和谁去了哪里,同时相信自己的直觉。

正如民族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那样, 个体的身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被想象出来的。
认同何以重要?让我们来考虑认同发挥作用的两种方式:首先,在个体层面,认同直接影响了个体间的行动取向 —— 是敌是友,这取决于对方是否属于自己的群体。

其次,认同的重要性很可能与某种结构条件有关,当这种条件出现的时候,个体作为优势群体的一分子获得了某种潜在的好处。
而如果某个族群获得政权,其他族群的利益或许就会受损,因此人们也就有了奋起斗争的集体理据。人们突然发现,自己其实置身于某种霍布斯式自然状态的情景之中,缺乏能够保障和平的强大权威。

一旦触发斗争,冲突中的群体除了互相斩草除根,便再无内在的(或者说是自助的)解决方案 —— 基于对未来的恐惧和根除后患的考虑,种族灭绝成为这种冲突的最终形式。然而,地球上的各民族毕竟曾经长期和平共处。我们的族群认同并不包括暴行和种族清洗之类的东西 —— 它们只是保护族群认同的手段之一。倘若如此,那么,与其去探究族群暴力的心理机制,不如去抑制那些激发群体冲突的条件。由此观之,问题在于博弈和制度规则,我们需要结构性的、能够改变行为动机的解决之道。
包括直觉、私利乃至道德的考量。理性选择理论家通常因为言必称利己动机而广受批评。他们所能提供的解答通常是,自利驱动着市场领域与政治生活里里外外的各个方面,甚至构成生物进化的动力。在群体认同及其引发的群体行动中,自利的作用不可或缺,对此以下各章将逐一论述。
自利在群体认同中的重要性,取决于它是否被动员并用于支持或强化其他行为动机 —— 尤其是用以支撑特定的规范。

群体(诸如族群)认同能够形成巨大的权力。权力常常被认为与对资源 —— 诸如武器和钱财 —— 的控制有关。倘若革命组织能够获得这种资源,它们自然不会拒之于千里之外,但是即便没有这些资源,它们也常常能够兴旺发达。与此类似,建立在个体认同基础上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体,尽管缺乏如上界定的资源,却也总能够独占鳌头。可以说,这些群体巨大的权力来自多数人之间的协作而非资源。
依赖于协作权力 的群体能够完成一些非同寻常的任务,这与其他那些依靠资源或交换权力 的组织甚为不同。相形之下,前者的内在灵活性不足,因为它们所指望的是其成员个体的承诺,而且它们的行动必须得非常聚焦,否则便难以维系这种承诺。这就意味着,比起那些务实地谋求发展的动机,那种针对现存制度、行动或秩序的敌意更易于把这种群体的成员动员起来;较之于和平与进步时期,发生危机或遭受重创的时刻更能凸显这种群体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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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而言,当经济停滞致使工会力量式微的时候,意识形态也许可以激发动员,但是意识形态的动员作用主要在于促成人们之间的协作,这部分是通过把劳动关系的冲突进行道德化来实现的,但是,意识形态更为具体的作用方式,在于清楚地呈现出群体性而非个体性冲突的存在。

群体认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它是如何形成的?大多数的相关论述都假定,认同是一种原生的、道德的或者非理性的现象。非理性貌似一种很大的分析范畴,然而除非确指某种本能或者癫狂行为,这种范畴往往流于空洞。撇开似乎是原生性的本能,后天的非理性就只能是一种癫狂了。一个人献身于某个违背自己利益且没有道德依据的群体,这颇为不可思议。在圭亚那的琼斯镇(Jonestown)和得克萨斯州维柯镇(Waco)所见的有个体虐待和自杀倾向的邪教,或许就属于一种诱导性癫狂(induced insanity)的例子。
把群体认同视为原生性的,这或许只是一种社会生物学的观点。根据这种观点,人们把自己的苦难和损失归咎于他者,这是一种天定的行为,它是在进化中被自然选择的一种本能。
人们一般把自我利益和理性选择看成是当下和未来导向的 —— 毕竟,选择只是针对行将发生的事情。往事不必纠缠。
其实不然,“往事” 至少会通过两种方式影响理性选择。
首先,在进行抉择的时候,人们的选择理性与其已有的或者所能获取的知识有关。设想一下,突然间你心脏病发作,如果我是医生,那么我的选择可能是把你及时抢救过来;假如我不是医生,那就只能给你一些安慰,最后眼巴巴地看你撒手人寰。我的这两种选择,在当时的情景下,都是理性的。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选择层出不穷,尽管如此具有戏剧性的例子并不多见。在那种情景下,我必须得依据常识来进行选择,而非什么完美的理解。假设我的确根据理想来行动,那么说我的行为是非理性的,就意味着我并不具有一些应有的知识,这也意味着我一早就应该知道我需要获得怎样的知识 —— 这也就是说,我当初便是非理性的了。不过,在事情发生之前,我决定获得某种这样而非那样的知识与能力,这却是一种理性权衡的结果。在早先的知识选择过程中,我完全无法预料到得去急救一个心脏病突发者的特定情境。对我来说,之前选择具备怎样的知识,主要取决于各种知识在当时的获取成本。如果知识与一些有吸引力的活动相伴而来,那么它们就可以轻易获取。以本人的例子而言,到晚年之前,我并未进行语言的选择,然而,现在我在大多数情境下选择讲英语,这无疑是理性的。

其次,人们的兴趣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生经历的产物。举例来说,我会从某种音乐中获得很大的愉悦,我对它已经非常了解并因此甚有共鸣。假如我要决定今晚做点什么,就要看在自己的经历中所形成的偏好是什么。同样地,对于某个社群或者文化中的成员来说,他们的行为方式,也体现了其在社群中所形成的处事之道。在认识论意义上,这种行为偏好能够建构出一种强大的义务感,进而界定个体所认同的群体之特征。

许多规范都有这样的特征 —— 它们所引导的行为可以被自我利益这一激励因素所强化。于是,这些规范就既有了规范的动力,也有了利益的激励,两者共同驱动着规范并维系其稳定性,某些群体规范 —— 亦即排他性规范与差别性规范 —— 尤其能够被自我利益所强化。这些规范所包含的集体利益,能够促成个体为之进行合作。于是,这些规范克服了集体行动的困境 —— 人们通常认为,在那种困境下理性的个体行动难以产生集体利益。

在所有行之有效的社会规范中,最令人称奇的当属欧洲历史上的贵族决斗所表现出来的荣誉。为了荣誉,贵族们在那些今天看来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上进行殊死决斗。荣誉这种规范强化了贵族区分于非贵族的优越阶层地位,它似乎具有某种一般意义上的集体动员能力。不过,在争辩两个作古的诗人的作品孰优孰劣的问题上冒死争光,这对于贵族个体本身来说似乎没有多少激励或者自我利益可言。然而,事实上,这种规范似乎就是具有非凡的强制力,它让许多贵族别无选择。
能够被用以区分群体与社会,并且能被自我利益所强化的规范有很多,决斗只是其中一种极端的例子。指出这些规范背后的激励结构,这是一种简单的功能(而非功能主义的)分析。根据规范行事,就能强化这种规范,并且加大不服从的成本,从而令他者就范。

普世性规范并不指向其他组织,但求服务于本组织成员或社会。这种规范并不会因个体自我利益的激励而得到强化。因此,比起排他性规范和差别性规范,普世性规范的动员力通常要微弱得多。不过,有两种普世性规范看来甚为强势。一种是与二元关系以及小规模互动相关的规范 —— 比如,守诺言、讲真话和保持亲密伙伴间的忠诚。它们之所以强大,主要还是因为它们能够被个体的自我利益所强化,这种自我利益就是人们之间为了诺言、真诚和忠诚所必须形成的可靠的互动关系。诚如休谟所言,信守诺言的第一动机在于利益。

第二种强势的普世性规范,是那些能够被自我利益的机制所扭曲的规范 —— 这种被扭曲的规范而后又遭到自我利益的强化。举例而言,在一个无政府的社会中,面对诸如偷盗、伤害、谋杀等诸多恶行,所有人都可能从一个地方性的复仇体系中获得好处。

暴力冲突#

群体认同 —— 尤其是族群或者民族认同,以及诸如欧洲决斗年代的贵族认同 —— 所导致的一个最非同寻常的后果,就是它能让个体为了空虚的群体利益而甘愿进行个人冒险。为了相对狭隘的民族利益,数百万的人赴汤蹈火、献出生命。对此,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问道:“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人们对历史(不过是两个多世纪的时间而已)的想象造成了如此巨大的牺牲呢?”
在很大程度上,问题的答案就在于,人们对群体的认同逐步升级,形成了强大的认同动员,然后引发了群体之间的潜在冲突,最终演化为暴力。如果先发制人能够给相关群体带来好处,这个过程的实现就会更为轻而易举。是谓先下手为强,随着冲突的升级,人们的群体外部关联变得越发稀薄,群体内部义务感越见强大,于是别无选择地加入了群体暴力。

20 世纪 90 年代发生于南斯拉夫的那些族群冲突,正是这方面的极端案例。在那种情景下,人们倘若不参与群体间暴力冲突,便休想在群体内部自我存续下去。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普世主义曾是西方所有主要的政治或道德理论的核心价值。

二十多年前,西方政治理论家们提出了社群主义这一空前的、真正的反普世主义的理论。或许应该说,他们提出了一个被广为认可的对普世主义的批判性理论 —— 他们尚未提供一种建设性理论。社群主义常常被鼓吹为一种为特殊社会的观点进行辩护的理论 —— 至少是为了合理化这些社会中的成员的观点。不过,社群主义思想的一个诡异之处在于,哲学家们将其奉为圭臬,而现实社群中的那些特质论的社群主义者却并非如此。后者并不相信社群所建立的规范是正确的,他们毋宁相信他们的观点是正确的,即便是在关于迫害他者的问题上,他们也能将其加以合理化。
哲学上的社群主义有两种流派:认识论的社群主义和规范的社群主义。个体的理解方式受到社会的塑造,几乎所有的理论家都能接受这种认识论。然而在本质上,这种说法并非规范社群主义的意涵。

要具备规范性,社群主义的批判理论就必须发展出一个关于善的原理,其中至少有一部分的善是群体为了其成员而建构出来的。
显然,在某种意义上,人们的偏好和兴趣是其社会经历的产物。是否因为如此,这些偏好和兴趣就是社群主义的或反普世主义的?我要重申的是,它们在认识论意义上是社群主义的。和我的邻居不同,我自有本人在特定时空背景下形成的品位和价值观。这是否说明我的价值和偏好就是正确的呢?只要这些价值和品位的实现与他者之间发生了冲突,它们可能就未必正确。然而,从功利的或福祉的角度看,它们的实现可能对于我本人来说是有好处的。因此,社群可能会产生善,这种善却未必是社群主义的善,因为这种善甚至也能被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经济学家或其他理论家所接受。不过,社群所产生的善,是否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共同体的善,抑或说某个社群固有其善,这还不是很清楚。
第八章:差异何去何从?
为社群进行特定的道德论证,在表面上看是不可信的,尽管在实际中,一个特定的社群的道德表现可能显得尤其璀璨夺目。但是可以说,社群主义哲学家以及诸多政治运动组织所期许的各种理想的社群,在现实中几乎难以寻觅。如果我的群体归属并非被某一个社群所垄断,那么就没有任何一个社群能够诛求于我,现代世界中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群。乌托邦的思想家们意图制造社群的愿景,从而展示某种更好的社会组织方式。但是,人们没有理由去追捧那种通过强制性的忠诚和排斥而组织起来的强大的社群。舍却这些乌托邦的想法,在事实与可能性之间,我们亟须面对的是现实的考虑。我们的任务是与差异性共存,而非去诉诸同一性,亦非受命于有限的群体。

社会中的策略性互动有三种基本的类型:冲突、协作(coordination)和合作(cooperation)。任何相互影响的行动都属于其中的某一类型。纯粹的冲突互动, 其典型例子是玩扑克或者下棋,在一定程度上也见诸原始的灭绝战争和对自然资源的争夺。

。合作的互动 包括冲突和协作的要素。交换是合作互动的一种典型形态:双方均有彼此想获取的东西,通过交换,各取所需,实现双赢。交换中包含着冲突,因为双方都不得不让渡某些权益给对方;其中也包含着协作,因为双方都可以通过交换而更好地增进各自的福利。

在日常语言和政治理论中,关于合作的讨论,大多把我所谓的协作与合作这两种类型混为一谈。在这里无须咬文嚼字,但是把互动形式直白地表达出来却是必要的。因为,区分这两者对于解释诸多社会过程与制度而言,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性。为了避免含糊表意,我将时常把合作的互动称为交换,尽管合作比交换来得更为宽泛。
交换对象可能是某种客观事物,比如你我之间互赠书籍。

交换的对象也可以是一种行动,比如你我之间互相帮忙。这似乎就是一种政治关系。此外,交换的对象甚至也可以是弃权:比如,在冷战年代,如果苏联能放弃建造一个新的武器系统的话,美国也可能放弃这种行动。在交换中,冲突和损失的要素可能比协作和获益的要素更占优势,因此这种行动可能是有悖常理的。比如,你赠我以你的专著,而我则回赠我的专著。
协作问题通常是通过惯例获得解决的。在各种貌似合理的协作途径中,人们以某种方式找到了其中的一种,并且将其沿袭下来而不做其他考虑,这正是休谟对惯例形成的解释,也是戴维・刘易斯(David Lewis)博弈理论的观点。
举例来说,美国的驾驶规则或许就是自发形成的,而非基于立法,尽管它现在是被法律所强制执行的。我们如今习以为常的时间规则

协作与权力#

社会协作,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一旦成功便都能创造非同寻常的权力。即便是上述驾驶规则也包含着巨大的惩罚违规者的权力 —— 那些习惯了某一种驾驶规则的人,总是不得不痛苦地在其他国家适应另外一种规则。我们每个人或许都得参与协作,否则个体就得付出代价。然而,正因为大家都参与协作,协作的约定就能够帮助某些人获得权力。这个过程乃是亚当・斯密国家理论的核心所在。
协作原理。我们之所以要团结起来,这是因为,假如其他人也来合作,那么合作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所在。只要有充分的领导力量以及足够数量的参与者,我们就能团结起来,而个体就能从中获益良多。如果有其他人凝聚在另外的领袖力量之下或群体之中,我们也可能很乐意随波逐流。在这一关于权力如何增长的演化理论中,与群体保持一致性不仅有助于生存,而且也增加更多的一致性。权力未必仅仅是一种可以被耗尽的资源,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从协作中获取并且实现自我再生产。
协作之所以创造权力,是因为它使得攻击一个未经协调的群体的行动 —— 比起代表相关行动者利益的行动 —— 能够带来更高的回报。这反过来意味着,协作起来的、强势的群体能够以非常低的成本采取各种行动。因此,协作不仅创造权力,它也降低了使用权力的需要;也因为如此,少数警察便可以维护秩序 —— 除非发生引爆事件,或者出现了反对力量进行集结的征兆,在这些情况下,个体就能够参与示威或骚乱而免受惩处。

根据国家权力和法律服从的二元协作理论,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民众的忠诚何以在快速的政府替换过程中迅速发生变更。

举个例子,曾经对人的品性感到不解 —— 他们为何迅速忠于希特勒,又能转而服从西方盟国以及苏联控制下的傀儡政权。自始至终,大多数德国人看来是模范公民。然而,要是我们也遭遇希特勒及其他外来力量的统治,在那样的强制环境下,我们中的大多数恐怕也会成为模范公民。假如真正忠诚于纳粹政权的人果真有那么多,或者说服从确实取决于合作的公民规范或者某种共享的价值观的话,那么德国人轻易地选择接受战争。
同样地,根据国家权力和法律服从的二元协作理论,我们也能更好地理解 “消极不服从” 的力量,正如印度的独立运动或者美国的民权运动所揭示的那样。消极不服从仰赖于民众在有限的国家管控能力面前实现协作。显而易见,双方协作能力差异甚大。在民众一方,由于人数众多,除非有精心策划的阴谋,协调通常很难做到;而国家的僚属们却可以明目张胆地进行谋划。民众一方的消极不服从并不常见,这是因为它也需要公开的策划,以及广泛的道德共识。然而,消极不服从并非无政府状态,至少它不是一种混乱状态。通常,它是很有秩序的。无序通常是国家试图驱散有序的反抗者所导致的。

交 换#

人们在日常话语中所说的 “合作” 这种互动,通常也就是博弈理论。交换的策略结构可以涉及多方博弈行动者。在多人或者集体博弈的情况下,交换就成为社会秩序问题的关键。比起双方的博弈,这种情况通常更难以厘清,而且,这种多人博弈包含着某种反常的集体行动逻辑。
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一群具有共同利益、需要集体行动的人,可能有集体的利益但却各怀私利。你和我都想要清新的空气,我们都可以各自做到这一点,比如,不燃烧树叶,不用木炭烧烤,或者是多付点钱去买那些低能耗的车。不幸的是,我的利益在于其他人都如此行为,而不在于自己 如此行为。从自我中心的角度看,最好的情况就是他人都致力于公共利益,而自己却快活地独享一己之利。
另类的集体互动:它产生于协作博弈而不是交换博弈。协作生产权力,权力生产制裁,制裁激励着集体交换。 当然,社会生活的因果链条并非如此简单和朴素。实际上,这个因果链的第一动力无迹可寻。在任何一种现实的制度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某种资源的混合状态,其中的资源有时候出自协作,有时候是产生于自发的集体交换,有时候则是通过利用既有资源迫使个体为集体作贡献。在这些情况中,或许会有受到规范引导的行为 —— 尤其是自发的集体交换行动。但是,对于许多制度来说,其激励结构显然就是个体动机,这种动机很大程度上是从协作的权力中派生出来的。

权力#

一个有着共享目标的群体或人群,总是相对容易加以动员的。我们继而可以认为,这个群体或人群面临一个协作问题。然而,动员能够达到什么目标?通常来说,大规模的协作产生出了巨大的权力,这种权力能够实现多种目的。具体而言,唯有出现了一个凝聚人心的目标,权力才能发挥作用。如果人们为了民族国家的诉求而行动起来,并且团结在某些领袖周围,然而,一旦这些领袖对民族国家的目标进行妥协或更改,他们很可能就会顷刻间失去人们的支持。

集体行动至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产生权力:第一,集体行动提供了能够以多种方式来强制或者影响他人行动的资源。

第二,它们围绕着领袖协作起来,赋予领袖以行动能力。因而,权力至少有两种表现形态:对普通的经济资源的聚集以及对个体行动的大量协作,我们或许可以分别称之为交换权力 与协作权力。
对于激发民族与族群认同、代表某个民族而采取的行动而言,协作权力尤其重要。某个人参加了 X 群体的协作行动,这就增进了这个群体的权力,从而也加大了这个群体达成目标的可能性,由此,这个人以及 X 群体中的其他成员也从中受益。协作权力在逻辑上要优先于交换权力,因为人们必须得先协作起来,创造出秩序,然后才谈得上进行资源聚集。这就是霍布斯政府理论的精髓所在:秩序优先于生产。
如果集体行动的成功表现为对某个群体或民族的支配,那么,要取得成功,就不能仅仅依靠参与行为的加总。如果无利可图,或者无机可乘,要团结在一个领袖周围进行族群或民族主义的动员,就没有什么动力可言。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可能感受不到某个族群群体有何政治行动。前苏联的少数民族曾经很沉寂,那种状态持续了两代人的时间。随着个体在经济方面的前景看淡,以及政府无力回应其群体政治诉求,这些族群便即刻爆发出了集体行动。

尤其是当行动成功的引爆点或倾泻点(tipping point)出现的时候,忠诚的边际效用就越发显著,人们的群体忠诚度亦随之加剧。
当民族或族群的忠诚与权力的制度基础相互交汇,它们就形成了巨大的强制力,把更多的人卷入运动之中。于是乎,中央政府可以动员民众,而宗教领袖也可以把族群集结起来。随着民众被协同起来,国家的、宗教的及其他方面的领袖就变得强大(或更加强势)了。
让我们据此来检讨关于权力的种种概念上的混淆性。权力的研究通常只关注权力是什么的问题,而非权力从何而来、如何创造的问题。
如上所述,权力可以直接地 建基于众人的协作。 我们可以把这种协作视为权力的一种形式。权力也可以间接地 建基于集体交换,这种交换产生了包括金钱在内的资源,人们在这种交换中所发生的合作可能是自发的,也可能是被胁迫。
胁迫的力量可能来自某个协调一致的组织,或者与国家及其他制裁者所拥有的资源有关 —— 这些资源可用以操控人们的行动,使其偏离交换行动之初衷。
据此,基于资源的权力可以用来扩充资源。资源遭到消耗,权力亦随之减少(在战争中就是如此),而如果资源得不到及时补给,权力就会耗竭殆尽。相比之下,基于协作的权力会随着更多人投入协作行动而发展壮大。比如,领之所以具有强大的号召力,那正是因为人们需要牧领的保护。基于协作的权力也可能迅速瓦解,其原因可能是围绕另外的领袖出现了再协作,或者协作的规则发生变化,甚至仅仅是因为协作的失败。

和交换相比,基于协作的权力更像是某种货币系统。人们通常会不假思索地依赖口袋里的钱,这是因为几乎所有其他的人都如此这般。但是,如果大家突然都涌向银行,要求把货币兑换为金、银或者日元等其他通货,已有的货币就会顿时一文不值。协作权力正是如此,它有赖于对他人行为预期的强化。而交换权力更像是以物易物,不管交换的是金钱还是其他物品。这种权力的形式就是可供配置的资源。
协作权力具有货币的属性,它们都需要人们之间互相强化彼此的预期;而交换权力也具有货币的某些属性,这表现在它受到实际资源的支撑。
如果依据资源产生权力的观点,那么我们所要探讨的就是投票者所拥有的资源:资源决定其权力的多寡,然而这种分析并不足取。相形之下,依据协作产生权力的观点,个体投票者并无权力可言,相反,权力在协作行动、共同投票的投票者大众手中。同样地,在斯密笔下的游牧社会中,牧领作为个体并没有权力可言,权力来自牧羊人在统一的领导下所进行的群体协作。而正如居鲁士的军队那样,一旦协作崩溃,权力便不复存焉。用博弈论的语言来说,基于协作的权力是超可加的(superadditive),它意味着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如前所述,成功的协作能有效地降低群体的行动成本,理由很简单 —— 协作可以卷入更多的人,赢得更多的合作。因此,在相同的环境下,个体或小群体的牧羊人总要时刻警惕以保护其牧羊,而大型的游牧部落的成员却可以高枕无忧。
选择某一个 体系却有天壤之别:为了生活可以继续,人们需要某种法律体系来断然解决问题。因此,问题的核心在于让所有的人围绕一个可运作的体系进行协作。如果我们不曾作出某个选择,那却未见得是一种严重的损失。基于先例的普通法体系是一种可以自我成长的系统,哪怕人们没有通过积极的、创造性的行动去发明出一种可能是最优的制度。

是协作如何使加入群体符合个体的利益,从而带来群体认同。#

群体认同你就是你所知道的你。 —— 一种看问题的认题的方法论

个人兴趣或消磨时间与精力的方式而已,而与你的利益无关。与此类似,人们的行动都可能受到理性无涉的动机的支配。当这种动机起作用的时候,我们就难以把自己的行动界定为理性的。这四个概念 —— 理性的(rational)、非理性的(irrational)、超理性的(extra-rational)或理性无涉的(a-rational)—— 有着各自的涵义,而非完全等量齐观。
理性选择要能够令人信服地解释族群的、民族主义或其他的群体忠诚,取决于:
(1) 自利和群体认同通常是相互一致的;
(2)个体的行动成本越高,有利于群体或者民族主义的、但是得付出高昂个体代价的行动就越发不可能出现。
和 “理性” 相比,人们更容易把握 “自利” 的含义。
利益在群体认同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个体因为受益于群体的成功而采取支持该群体的行动,这两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差别的。和第一个问题相比,
第二个问题似乎更像是一种蓄意的行动。当然,人们看到作为特定群体的成员所具有的好处,因此会发展出一种表面的甚至是内在的认同。但是,对于多数的认同而言,我们不能认为它们是个体所刻意形成或接受的。因此,我们必须解释的是不同选择的合理性,正是这种合理性导致了人们对群体的认同 —— 这里我们可以再次看到,群体认同可能是许多理性行动的意外结果。
人们在选择时,基于给定的知识、理论或者诸如此类的因素而采取行动的理性;其次是人们形成并拥有 知识与理论的理性;再次,我考虑的是,从认识论的角度,一个有知识或者有信仰的人的道德与实际知识被混淆的可能性。这三重考虑是相互独立的,人们可以接受其中的某一个而否认另外一个。

基于协作的群体认同#

我们如何合理地将民族主义者、族群或其他强群体认同与自利联系起来?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许多民族群体或族群群体之间的冲突很可能带来有利于或不利于相关群体成员的后果。因此,为自己所属群体的成功而作出贡献,是有利于自己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生转变:从一个具有潜在风险的囚徒困境演变为实质性的、几乎没有风险的协作关系。无论在引爆点之前还是之后,这种互动可能成功地为群体创造出了可惠及其成员的集体利益。正是这种可惠及成员的集体利益,为个体对相关群体的认同提供了直接的利益。
一个囚徒困境至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转化为协作问题。
首先,当为群体利益行动的人数足够多时,对个体协作者实施惩罚与进行镇压的可能性就会变小。正如集体行动的逻辑所指出的,如果参与行动的人数太少,那么对惩罚的预期可能会加大参与行动的成本。然而,如果足够多的人都采取了行动,那么,国家的回应就可能变得捉襟见肘,法不责众的情景就出现了,这时,对于密集的人群,警察或军队会更关注如何进行引导而不是予以彻底镇压。
其次,当那些处于协作之中的人能够通过伤害来对那些不参与协作的人实施惩罚的时候,互动的引爆点也就出现了。我们也许可以认为,惩罚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与对惩罚的错误估计密切相关,惩罚行为仿佛就是一个潜在的常和博弈(constant-sum game)—— 比如,逼你接受 10 美元的制裁可能也要花我 10 美元。这种关系可能会在某些情形中出现,但人们没有理由认为它是普遍的。比起制裁所带来的伤害后果,制裁的成本可以是极低的。进行制裁所付出的成本和承受制裁所付出的代价,这两者在逻辑上未必有联系。那就是有许多人从伤害他人中得到了很大的快乐,包括那些混迹于群体之中但不为群体目标作贡献的人。
忠诚于族群的人因其对自己族群的了解,获得了从族群的行动和习惯中感受快乐的特权。他们感到舒适和快乐,并由此觉得自己的群体优人一等。
信息影响群体的一个最重要方式就是让群体成员理解群体的共同利益。这是 “半个马克思的革命理论”—— 该理论认为,在采取阶级导向的行动之前,需要发展阶级意识。
语言、宗教、地方共同体、风俗、习惯等等都是群体进行协作的良好基础。所有这些都将影响人际交易成本,它们能稳定人们的行为预期,还会影响群体意识乃至群体认同的发展与维持。
群体的协作具有潜在的政治性。 如果两个群体寻求不同问题的集体解决路径,它们就可能直接卷入冲突。比如,我这一群人想要让自己的语言成为官方语言,你那一群人也有此目标;尽管双方的资源供应都是相对固定的,但我这一群人想要让自己的成员拥有更多的土地与工作,而你那一群人也正有此意。一开始在每个群体的内部基于共同利益而进行协作,终于在更大的社会中酿成了严重的利益冲突,由于某个群体可能战胜另一个群体,这就使得利益冲突变得更为残酷。
为了更好地认识冲突。
对族群中心取向的道德信仰作面面俱到的剖析,而是要指出两个方面的解释要素:第一,如上所述,这一信仰的形成与个人获得知识(包括道德知识)的方式有关。在这里可以说,利益和理性选择在认同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过,认为人们采用与其共同体信仰相一致的特定认同就是理性的行为,形成某种特定的认同文化,这或许是一种理性的行为;一旦认同形成之后,人们采取行动去增进这种认同所定义的利益,这通常就是一种理性的群体行为了。
在从事实推导出价值的通俗思维中,人们倾向于认为,他们的处事之道并非唯一的或者比较好的,但却是唯一正确的。许多规范判断的潜台词就是:正确的 —— 或者更通俗地说我们 所做的 —— 就是正确的。我们习惯于见面时握手,他们则是拥抱或亲吻,我们的习俗是正确的,他们的则是不当的 —— 而且还有一点点好笑(如果还有宗教歧见卷入其中,根据这种 “实然 - 应然” 谬误的思维趋势还可能变得更为激进)。
“族群中心主义的要义是,一个人自己的生活方式优于所有其他人的生活方式。在逻辑上,受到早期文化适应过程的影响,族群中心主义成为大多数人感受他们自己的文化的方式,无论他们是否用言语表达出这种感受” 。
一个群体传统的正确性的规范性诉求进行严格的推理,尽管这或许能够合理化个体对群体的义务感,甚至合理化一些代表群体的行动,但这种行动还是带出了某些利益。其原因部分地在于,群体中的其他成员对于群体的优越地位有某种规范性的愿景,成员们可以期待从群体的成功中得到好处;而如果有些成员不采取行动,这就可能给群体的利益造成损失,惩罚这些人便有了充足的理由。进而,当协作产生了权力 —— 这种权力能够带来集体福利并将其分配给其群体成员,以强势领导人为核心与群体中其他人进行协作就显得特别有价值。我们为群体尽心尽责,就是为利益尽心尽责。 你们的利益应基于社会决策的考虑,但它们不需要凌驾于其他的考虑(比如我的利益)之上。同样地,你们群体的认同也不需要凌驾于其他与你们有冲突的群体认同之上。
要注意的是,这一论断不是概念上的循环。它不是这样被论证的:我们重视我们的群体,因此群体的成功就是我的利益所在。相反,因为历史和个人的原因所造成的个体阅历的独特性,使得我们的利益与我们群体的利益具有了因果关系(其逻辑如前所述,协作提供了信息)。
想要一呼百应的领导人也许会致力于激发族群或民族主义的情感。但是,有些隐性的激发力量或许已然存在。 一个典型的隐性激发因素就是与群体命运攸关的共享利益 —— 如果作为一个群体有其命运的话。不过,即使一个群体积极行动起来,人们对这种利益的认知也可能还是处于隐性状态。
个体对诸如族群这样的群体的认同是理性的,而非原生性的,亦非超理性的(表现为群体认同压倒了个体利益)。个体认同某个群体,乃是因为他们的利益使然。个体可能发现群体认同好处多多 —— 强烈的认同让他有机会获取群体所控制的职位,而且他还得到了一个群体所提供的相对安全而舒适的环境。通过他们在群体中所获得的信息与能力,个体创造了他们自己对群体的认同。一个群体通过其成员的协作而获得了权力,这种权力可以让该群体采取对抗其他群体的行动。因此,这个群体能够名副其实地造福其成员,而成员们则会不假思索地相信群体具有善,而且这种善是本质性的而非权变性的。
群体规范却是必要的。不过,规范可能与共同体中成员的利益息息相关,确切而言是因为这种规范能够用来制止某些能诱惑至少部分群体成员的行为。如果共同体中的所有人都同舟共济,利益共担,那么大概也不需要什么共同体的规范了。这一规范对某些人有好处,不过是因为共同体的边界不是很清楚 —— 在认同共同体的人群与不认同这个共同体的人群之间。
普世性规范与差别性规范的关键区别在于,后者需要一种群体隔离感甚至是被排除感,通常,它还需要一个外部的敌对力量来赋予自己的存在价值。差异是一种相对价值,它取决于外部参照物。如果一个特殊的群体没有替代性的力量,那么讨论其差异性显然没有意义。
这意味着,对于一个群体而言,排他性规范对于相关群体来说也是一种包容性规范。差别性规范旨在让个体接受群体所认同的价值观从而归依该群体。
然而,对于群体的一些边缘成员来说,持有微弱的群体认同会带来替代性的好处,他们甚至在利诱之下产生背叛组织的冲动。因为有了替代性的忠诚对象,我可能就会希望获得作为群体一员的好处,而对群体却不承担任何义务。与那些为群体付出更多贡献的人相比,我就属于群体的边缘成员。如果群体对我的这种行为不管不顾,那么完全的背叛也就不必要了,然而,对于哪怕是很轻微的背叛行为,群体也可能作出排斥性的反应。对于个人来说,背叛行为的激励结构本质上就是一个囚徒困境,在其中,部分的背叛,而非彻底背叛或者排斥,给个体与群体都带来了好处。但是,对于群体来说,采取完全排斥的行动却能带来策略上的好处 —— 排斥能够加大部分背叛的成本,于是貌似可以降低背叛事件的发生概率。因此,群体规范的效用就在于增加背叛的成本,从而减少囚徒困境边缘 (the prisoner's dilemma fringe)的规模。
一项制度或一种行为模式 X 就可以解释为群体 G 的函数 F:
1.F 是 X 的效应;
2.F 有利于 G;
3.F 能够通过一个经由 G 的因果反馈链条来维系 X。

在我们所讨论的这个例子中,X 就是群体的俚语或风格的规范,F 就是群体认同,G 就是相关亚群体的成员(比如某些黑人)。其完整的解释如下:
1.使用某个群体的俚语或类似风格的人对该群体的认同感会更强,这是因为他们发现,采用这些俚语和行为风格(相对于不如此行为)会给他们在群体中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回报。
2.要显示群体认同对群体成员的利益,这似乎颇有难度,但是依然有很多理由支持这一结论(未必成立,要依情形而定)。紧密的群体联系可以减少日常知识的获取成本,进而有利于人们的日常活动。这种联系可以给人带来一些好处,比如从群体那里谋得一份工作。
不管出于何种考虑,与群体的联系都可以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创造联系提供方便可用的网络。人们也可以从群体联系所支持的社会关系及其所组织的活动中感受到某种愉悦。

3.于是我们可以发现,经由一个在相关群体(G)成员中的因果反馈循环,群体认同维持了群体使用俚语和风格的规范(X)。比起那些群体认同感较为松散的成员,对群体持有强烈认同感的成员情愿投入更多的时间去维持其规范。他们会发现,尽情享受,乃至将群体的俚语与风格发扬光大,这是自然而然的事。由此,俚语与风格的发展便会与日俱增、臻于极致,这并非因为群体执意如此,而是那些群体认同感最强的成员的个体动机使然。
人们与社会中一些亚群体保持更密切的联系,其代价就是要与其他群体变得相对疏远 —— 包括那些比该群体拥有更多经济与社会发展机会的群体。对某些人而言,这一代价可能大于上述第二点所提及的收益,在这种情景下,差别性规范并无好处可言。但是,这一代价可能是被一个替代性的外部群体所强加的,以至于本群体坚守其隔离性规范,而无惧被其他群体排斥所带来的利益损害。
1.F(对群体的认同)是行动者生产 X(群体规范)时的意外后果; 而且
2.F(或至少是 X 和 F 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群体 G 中的行动者所未识别 的后果。
对家乡认识论意义上的舒适感能够得到自我强化。但是,自我强化只有在反馈是潜在的而非显性的条件下才会出现。显性的反馈几乎会毁灭自我强化机制。要使家乡倍感舒适,就要内在地保持对替代性认同对象的漠视,但是,如果有些人破解了漠视的这种强化群体利益的功能,那么,这些人有可能会奋力反对这种漠视。这里所要讨论的大多数其他规范,即使是完全显性化了,也可能依然有效地自我强化。

规范化的力量#

表面上看,模板(法律)看似一种人们手中在握的工具,它可以用来规制一些越轨行为。如果规范要具有显著意义,就得对行为产生影响,这就意味着它们应该得到强制实施。那么,规范是如何成功地得到实施的?它们几乎可以通过其所创造的激励而得到自我实施,这有两种相对直接的方式。群体规范通过给群体成员以强烈激励 —— 即招致群体排斥的隐性威胁,从而获得了执行力。普世性规范通常没有这样的机制,尽管在诸如违反了严格的家规或宗教规范的情况下,规避也可能行之有效。决斗或其他排他性规范都是自我强制的,这是因为它们增强了隔离与差别,而这未必是某些人有意为之的结果。
对许多最为重要的普世性规范(讲真话、忠于婚姻、公平交易)而言,它们那富有吸引力并且可用的实施机制是直接嵌入于一些特定的关系之中的,在这些关系中,普世性规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与我的互动是重复发生的,那么,即便我对你说真话可能对我的当前利益颇为不利,这也符合我的长期利益,因为这样可以保证你我今后进行有价值的互动,而且我可以博得诚实之名。 互动的持续性重复所带来的价值,超越了我通过叛逆合作关系在囚徒困境中所获得的那种一时的利益。期待重复互动的动机,只见诸二元关系或小数目群体的情境之中。对于那些代表一个大型群体来调控行为的规范而言,这种动机通常无济于事。因此,它对讲真话、守承诺这样的规范是有用的,但对于像投票、向大型慈善团体捐助、遵守法律、诚实纳税和其他一些重要但非二元性行为而言,这种激励是无效的。
从惯例到受到制度强制实施的规则,我们都可以看到规范的存在。惯例也好,受制度强制实施的规则也罢,它们能够起作用,皆因其背后有个体利益之支撑。诸如驾驶规约这样的惯例具有自发性,其激励形成于实践的累积。
相比之下,依靠制度强制实施的规则是审慎而精心的,尽管这种实施可能反复无常 —— 比如交通法和刑法的强制执行。通常,规范的维持和实施都是自发的,而非刻意的或有组织的。不过,它们也总是受到一些更大的社群的实质性支持,从而得以强制执行。正是因为这一结构,排他性规范有时能够爆发出非同凡响的威力。自发的行动支撑着这种规范,并有效地将其付诸实施。

实施行为包含着两个方面 —— 所作所为具有惩罚性,以及要付出代价。有鉴于此,人们通常要对他们的行动予以审慎的解析。但是,个体是依据利益来行动并作出相关的回应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制实施行为的每一个面向都可能是完全理性的。把那些违反规范的人排除在外所需要的动机是简单的,不外乎因为气氛不对而令人感到不适;而人们被排除在群体之外所付出的代价,无非是失去令人舒适的关系。所失去的还可能是一些机遇,比如那些通过关系找到工作、获得好处的经济机会 —— 失去了这些机遇,也就增加了被群体排斥所付出的代价。
作为某个群体的成员(或者某个替代性群体的成员资格)能够带来好处,当人们对这种好处的需求是不对称的时候,排他性规范就得到了执行。这种非对称性界定了群体的核心与边缘,那些对群体依赖性较低的人身处群体的边缘,有可能会受到制裁或排斥。当然,成员资格所仰赖的是成员对群体的主观忠诚,而不需要什么客观特征。对那些群体的核心成员而言,强烈的排他性规范可能从来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 —— 实际上,强化这种规范可能总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很显然,如果规范能够与那些忠诚于群体的成员的利益相向而行,那么,比起那些总是拂逆成员利益的规范来说,它们就会有更大的机会得到延续,并且似乎不太容易受到侵犯 ,在讨论那些确实会在本质上损害利益的规范:即大数目普世性规范(large-number universalistic norms)。此类规范具有包容性,而非排他性。在现实中,这两种规范都存在,因为它们都服务于一个目的 —— 避免人们为了自我利益而采取对集体不利的行动。但在理论上,排他性规范更可能成功地实现这个目的,因为它们调动自我利益去反对自我利益,而普世性规范对自利行为的克服,则端赖于集体性的或者是其他规范性的忠诚。
罪责可能具备两种形态:群体特有的和普世的。正如驾驶惯例不可能完全契合纯粹协作规范的理想模式那样,实际中的罪责规范可能与理想类型也不能完全吻合,不过我们可以说,犹太教和天主教的罪责形态各自符合上述两种理性类型的特征。群体特有的罪责规范具有强化群体认同感的间接功效。因此,它作为一种规范便具有了差别或区隔的功能。下面,容我冒着歪曲原意的风险来简要地概括这两。
罪责的理据
一个人对某种罪行有罪责感,一般是指这个人制造了一些他不应该制造的后果。在道德生活中,一个人的罪责感来自其恶行,这意味着此人的行为导致了一个不好的结局,或者是说他破坏了某个道德规则。类似地,在民事法中,如果人们无意中做出了违法行为,但并未导致严重的后果,人们也会对此感到罪责。比如,我超速行车或者未能按照信号灯指示而停车,面对交通法的规则,我会感到罪责,虽然这些行为没给他人带来什么损害(法律体系实践中,实施逮捕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行为给他人带来损害的事实,而不仅仅是诸如超速这样的行为本身)。
上述两种罪责形式有着重要的心理学意义上的差异。如果我的罪责来自行为所造成的伤害 ,那么,即便在伤害造成之前我看不出该行为有任何过错,我也会认定这种行为的错误性质。比如我可能会因为事前考虑欠周而非事后的具体情况而感到罪责;如果我的罪责来自违规行为本身 ,那么,即便我通晓法规,而且也知道某些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只要违法了,我就会欣然对此承担责任。当然,我也可能认为存在一些缓冲的情况 —— 比如说,在我的行动情境中,本人的行为与另外某种规则可能发生冲突。但是,如果是因为认知不足或者疏忽而违反法规,那么我的罪责感可能就会很微不足道,甚至不觉得应该自责。

罪责的早期训导
文化可以从两个方面塑造罪责,一方面是有意为之,另一方面是通过某种价值观和实践附带为之。
一个社群在整体上遵行某种特定的规范,这可能造成一个行动困局:即便社群规范对成员来说具有破坏性,多数成员也不可能从单方面的退出行动中获得好处。比如,真正地打破犹太罪责感,也就意味着个体与这个社群的决裂。
社群常常会把它们的惯例升级为道德权利,这是一种从 “实然” 推导 “应然”,从事实判断推导价值判断的错误。它们会据此声称,违背共同体规范(不管它是什么)总是错误的。这是一种无效的简单化推论,尽管它可能是出于诚意,或许也是受到认识论的局限。有时候人们会认为,社群的规范值得尊重是因为它具有强大的效力。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亚群体的规范,看来比普世性规范具有更强大的自我实施能力。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更为强大,或者说具有更强的持续性(撇开规范和群体都一样脆弱的情况不说)。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它们在某种意义上更具有道德性。

社群共识或同意#

这个时代,得到最广泛支持的政治辩护原则之一,就是形形色色的 “共识”(consensus)理论。对决斗者来说,最标准也可能是最强有力的道德辩护,就是双方同意生死自负。“一致同意” 似乎具有强大的说服力,以至于契约论这一最难以令人信服的政治理论也拥有众多的信徒。其支持者的论点似乎也把社群主义当成了某种 “共识理论”—— 我们尊重某个社群的追求,是因为这正是该社群成员都需要的。
对此人们有明确的反对意见,即同意(agreement)并不意味着正确性。尽管这种反对意见经常被人忽视。因此,包括契约论和大多数社群主义在内的各种版本的 “共识” 理论,实非真正的道德理论。为了不正当的目的,人们也可以缔结契约或者形成社群。
实际上,当共识理论家为他们的契约和聚合作辩护时,他们通常将其正当性建构在契约安排或者社群安排能够满足缔约者和社群成员的利益之上,而不是因为这种安排能够满足某种其他的利益,例如更普遍性的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即使社群主义理论并没有诉诸明显的契约或者选举,它也会依赖传统习俗来形成一致意见或者缔结契约。
在群体中达成对习俗的同意,往往借助在群体边缘实施的一点暴力胁迫,甚至很多暴力胁迫,对排他性规范的分析那样。如果同意本身并非制造正确性,那么,强制下的同意 当然也不会产生正确性。
社群主义的义务感本身是正当的或者有道德的,质论社群主义以其丑陋的一面,使之成为人类历史上最怪异、最不道德的运动。其累累恶果显见于那些社会组织的行动 —— 人们对种族清洗和大屠杀记忆犹新。历史上不计其数的伟大社群主义者,往往都犯过臭名昭著的罪行。对社群主义的各种乏味而空洞的辩护往往掩盖了其历史实践。
许多群体的整合与排斥规范的力量,有效地指证着其伤害力。如果他们不能够用来压制、强迫甚至排斥那些处在群体认同边缘的成员,那么这些规范也就没有意义。群体忠诚并非天生就是好的或者坏的。
关注规范、利益和群体需求的个体成员数目越多,他们就越有可能变成具有破坏性的力量。
对个体成员理性的定义与集体行动对个体成员理性的定义是不同的。
在集体行动理论中,我代表我所在的群体采取个体行动,这种行动本身必须对我有利,而且获益必须高于成本。认为我们所有的人都采取这种行动就能为大家带来好处,仅仅有这样的主张是不够的。但是,如果我们假定投票是我们群体的利益所在,那么我们可以将后一种观点(为群体利益而行动)偷换成前一种观点(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动)。
在投票中,群体中的每个人都可以认为,群体好处的供给取决于人们对群体好处所作的贡献。我自己并不交税,于是希望其他人也不交税。只有我们的投票起作用,我才会交税,也只有这样,所有人才能够交税。如果社群主义是一种基于传统习俗形成的同意,那么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就会有效地为共同福祉而投票。
因此,我们主要关注的问题乃是人们达成同意的认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社群的 “同意” 就是成员价值观的聚合,而成员价值观则是基于个体所拥有的知识所形成的。
社会的 “社群”。然而,在通常的意义上,这类社群并不让人为之执着,它们并非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而且也不指望我们对其效忠。此外,还有一些社群 —— 包括支持团体、邻里组织、工作组织、宗教组织、游戏组织,以及类似的对我们甚为重要的组织,它们并不生产其自己的道德。
人们有理由对社群感到恐慌,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在于人们被要求建立群体认同,而这种召唤会遭到扭曲,扭曲则源自各种自利机制 —— 比如排他性规范 —— 的侵蚀。把成员与社群联系起来的,通常是个人利益而非社群的理想或计划。即便个体利益是亲切的,它们通常也与罪恶有瓜葛,如下两方面的个体利益便足以说明这一点。归顺某个群体给个体带来的第一个好处,乃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家园舒适感,这听来似乎甚为美妙。

普世主义#

自我利益能驱动排他性规范,但是普世主义唯独缺乏这种驱动力,原因是普世性规范并非天然地受到自我利益的强化。的确,普世主义的驱动力总是如此微弱,以至于总是遭到扭曲,从而成为各种被自我利益所驱动的规范形态 — 被真正的仇杀规范所支配的社会也许不存在,但是,假如特定的事件成了一种烙印,那么仇杀就会演化为一种世仇。世仇有一种本质上区别于其他规范的激励结构,同时它能对他者的行为带来一种别样的认识论。世仇使得群体(诸如家族)之间的仇恨代代相传。世仇只是偶尔被特定的事端所激发,但是它更可能被其自身所造成的漠视所恶化,甚至受其驱动。
形成群体认同就意味着失去个人身份。族群身份的布道者掩盖了这种损失,他们宣称个人身份与族群身份在很大程度上是没有两样的。通过把自我渗入一个更大的社会整体,从而造成上述个人损失,这是许多或善或恶的思想家和领导者所做的工程。
《乌合之众 —— 大众心理研究》一书中提出 “心智归一法则”。他指出:“作为个体的人是独立的,通常都是理性的、有文化、有教养的和负责任的。但一旦聚集成群体,随着参与者数量和规模的逐渐扩大,个体之间将相互启发、感染和影响,群体中的成员的观念和行为方式表现出趋同性,行为的非理性和暴力倾向明显,自主意识越来越少”
集体磨合和集体兴奋。群体中的成员在集体磨合阶段会表现出不安和盲从的倾向;在集体兴奋阶段,随着不安感觉的上升,成员之间相互影响并产生某种共同的不满情绪;在社会感染阶段,随着群体成员间的感染力和愤怒感不断增加,循环反应最终导致为集体行为的爆发。
社会结构包括民众、中层组织和政治精英这三个层次,他认为中层组织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对政治精英施加组织化和民主化影响,能避免政治精英被民粹主义所控制,同时使公众不被政治精英操纵;为政治精英和公众提供交往和讨论的平台。中层组织具有多元化特点,这也造成了其认同感和利益的多样化,从而减少了公众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可见,在缺少中层组织的大众社会中,往往是精英直接掌控着公众的行为或者公众的民粹主义直接控制精英。大众社会引起社会结构的缺陷无可避免的会面对极权和社会秩序的不稳定局面。

群体模仿#

群体心理引发的群体互动、群体压力、群体无意识、群体极化行为在网络舆情信息形成和传播过程中具有群体影响力。从众心理是群体性事件的一个主要的社会心理诱因。从群体事件的形成看,当某一个体出现某种情绪,实施某种行为,如果没有取得周围群众的认同并被模仿,这个个体就会感到孤独无助,从而怀疑自己的行为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其行为幅度和情绪将产生自我抑制,也就无法影响他人。反之如其行为获得了群体中他人的认同并被模仿,就会在共同的情绪中,确认个体和群体行为的合理性,从而相互影响,相互模仿,彼此强化,由个体行为演化为群体行为,由行为个体演化为行动群体,社会规范就会被群体行为所打破,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社会心理学认为,个人在群体中的情绪反应要比其作为个体时强烈得多。
群体性事件中的个体往往具有去个性的匿名心理和行为 “合理” 心理,在群体事件中的个体并非以 “个人” 姿态出现,而是作为群体中的一分子存在,其行为被群体共同行为所 “同化” 而具有群体共同性和一致性。群体中的个体自我感觉是 “无名者”,彼此互不认识,不知底细,往往存在法不责众心理,导致是非观、价值观丧失,自我约束放松,责任感降低。
曾有一个名言 “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网络的匿名传播是一种常态,它使的行为和思想不受现实社会的约束,再加上 “法不责众” 思想的作用,使网络个体原本不敢或无法表达的诉求借助群体性事件实现。网络匿名作用下的网民处于一种特殊状态,“独立的个体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可能变成了无教养的人 —— 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不由自主,狂暴而残忍,也表现出原始人的热情与英雄主义,他处于无意识状态,其人格、意志和辨别能力也消失无踪,在某种暗示的影响下,他会被鼓动而实施某种行为。” 可见,网络的匿名性会诱发和促使一种本我得以释放,尤其是人性中的丑恶部分,如对混乱或非秩序的一种狂热等,形成了行为规范和失范交织的 “双重人格”。会努力塑造一个不同于现实生活身份的人格,从而可以获得一个符合自身期许的角色置换及相应的社会关系,它弥补现实世界中的种种不足。多数时候,网民在网络上对公共事件的响应很大程度上是对累积压力的一种宣泄,而不是出于对公共权益和责任的维护。可见,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是现实压力的一种虚拟消解。

群体性事件的行为和心理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群体诉求确实正当,但因政府职能部门未按政策办理,不能及时妥善解决他们的诉求,或因某种其他阻碍无法得到满足,在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态度的情况下,采取游行、集会等方式实现目的,参与这类群体性事件的个体认为,既然诉求是合理的,那么采取的行为也是合理的;
其二是群体中的成员自认为是合理的要求,但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在诉求得不到满足时,便制造事端,扩大影响。

群体性事件中的个体多具有轻信、矛盾、释放和发泄心理。群体性事件中的个体在从众心理影响下,容易变得轻信而偏执,对社会上流行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或者故意捏造的消息缺乏鉴别力和抵抗力。
群体性情绪引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网络传播认同→网络群体舆情大规模阔散、群体性认同性事件→网络事件舆引爆点→衍生群体性讨论传播事件、网络舆情周期性→群体性事件观念形态(意识形态)→衍生网络舆情。
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形成的内在过程是一个舆情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网上交织融合的各种观点→网络舆情→群体性事件的过程。
虽然在现实中各有不同,分属于异质化群体,但在网络群体极化作用下,诸多异质群体会逐渐融入同质,网络的匿名性、去个性、去责任化使得理性批判的生成与理智思考的扩张极为艰难,一些理性的声音往往会被极化群体内的 “主流话语” 湮灭,非理性的声音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导致更多的理性声音转向 “沉默”,表现出沉默的螺旋式单向演进过程。而作为该群体内的成员被这些极化言论深深影响,进而表现为行动上的盲从,一旦把虚拟世界中的盲从与极化带到现实中来,便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升级 。
谣言传播过程,发现了一个公式:道听途说(人性泄密)+短信+网络 + 人际讨论=面目全非。
网络即时性的特点也加快了谣言的传播速度,使其呈几何数扩散,因此危害极大。一些别有用心者会利用这一特点造谣蛊惑,激化矛盾,使群体性事件更加复杂化。
当事件获得解决,危机得以消除,群体性事件即进入消退阶段,此时,群体心理和行为逐渐恢复到理性状态,被群体性事件扰乱的社会公共秩序恢复正常,网络舆情逐渐衰减,内容由激烈的讨论转为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和善后工作的讨论,并逐渐回归到非舆论性议论状态。
对于一个有争议的议题,人们就会形成有关自己身边 “意见领袖” 的认识,同时判断自己的意见是否属于 “多数意见”,当人们感觉到自己的意见属于 “多数” 或处于 “优势” 的时候,便倾向于大胆地表达这种意见;当发觉自己的意见属于 “少数” 或处于 “劣势” 的时候,遇到公开发表的机会,可能会为了防止 “孤立” 而保持 “沉默”。越是保持沉默的人,越是觉得自己的观点不为人所接受,由此一来,他们越倾向于继续保持沉默。几经反复,便形成占 “优势” 地位的意见越来越强大,而持 “劣势” 意见的人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弱小,这样的循环,形成了 “一方越来越大声疾呼,而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式过程”
网络传播、人际传播和人们对 “意见环境” 的认知心理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经大众传媒渲染事件强调提示的意见由于具有公开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容易被当作 “多数” 或 “优势” 意见所认知。

第二,个人意见的表明是一个社会心理过程,当个人发现自己属于 “多数” 或 “优势” 意见时,他们便倾向于大胆表明自己的观点;当发现自己属于 “少数” 或 “劣势” 意见时,便可能会屈服于环境压力而转向 “沉默” 或附和。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总是力图从周围环境中寻求支持,避免陷入孤立状态,这是人的 “社会天性”。(社会性群体)
第三,意见的表明和 “沉默” 的扩散是一个螺旋式的社会传播过程,也就是说,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使 “优势” 意见显得更为强大,这种强大反过来又迫使更多的持不同意见者转向沉默。
第四,传播通过营造 “意见环境” 来影响和制约舆论。根据诺伊曼的观点,舆论的形成不是社会公众 “理性讨论” 的结果,而是 “意见环境” 的压力作用于人们惧怕孤立的心理,强制人们对 “优势” 意见采取趋同行动这一非合理过程的产物。这里所反映的 “强大影响” 已经不止于认知阶段,而是包括了 “认知→判断→情绪渲染→行动→冲突→谈判” 的全过程。这个假说认为传播媒介具有 “创造社会现实” 的巨大力量。
传播效果包括认知、态度和行动三个维度,具有推动社会 “议事日程” 的作用。其传播 “议程设置” 重点关注着大众传媒对传播效果形成的初始阶段认知维度所产生的效果。
第一阶段为初始传播阶段,表现为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的诱因已存在,但因为能量不足或缺乏强力触发而尚未显现为群体性事件。
第二阶段是迅速传播阶段,表现为网络能量快速集聚,出现意见领袖,关注程度大幅提升。网络舆情逐渐极化为突出观点,关注人数相对稳定,热度较为平衡。第三阶段是消退阶段,表现为关注程度开始降低,评论次数下降。不同阶段的网络舆情表现出的特点各不相同。
将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看作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并在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演变阶段具体阐述和概括后构建了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初始形成、扩散、消退等三阶段划分模。
理性是人类具备的最重要的价值之一,一个人是否能够理性地思考和行动,决定了他的幸福和快乐程度。

期望值和主观期望效用#

决策情境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1)可能的行动;(2)所处世界可能发生的事件或可能的状态;(3)在每种可能的外界状态下,对不同行为产生的结果进行评估。由于未来的世界几乎总会有多种可能的状态存在,我们不知道哪种情况会发生,无法判断行动的结果,因而任何一种行动都可看作一种结果未知的赌博。从这个角度来看,生活本身就是一场赌博(因为无法准确知道未来世界的状况,我们不能够准确预知结果)。

结果偏见#

能够客观地评判他人的决策是否正确十分重要。法官就必须拥有这种能力。类似地,其他的很多职业,如医生、教师、政治家、教练等,都或多或少需要评论和批判的能力。我们会依据自己对他人决策质量的评价,调整对他人的信念并且实施奖惩。然而,有一种特殊的偏见会作用于我们评价他人的这个过程。有时正是因为这种偏见的作用,使我们难以判断一个决策是好是坏。例如,我们经常会表现出一种对结果的偏见。这种偏见的体现就是,即使两种情况下的决策者都面对着相同的已知信息,受测者仍会认为产生正面结果的决策优于产生负面结果的决策。简而言之,我们并不会考虑在所选择的行动本身好坏之外,好运气或坏运气单独给结果带来的影响。
价值观是用来启动对需求进行评价的一个主要诱因。行动 / 价值的不一致表明:我们需要对一阶需求和它们的价值进行规范化的批判和评价。价值因此为需求结构可能需要进行的重新建构提供了一种动力,它们使得人类理性成为一种广义的理性,其中个体需求的内容也是有重要意义的,这与大猩猩和其他动物的狭义理性特征有所不同。
“扔垃圾” 是一种多参与人的博弈,被称为公地悲剧(Hardin,1968),与囚徒困境有着相似的逻辑。假设我开车穿行在一个遥远的城市中,如果从车窗扔出去一个饮料纸杯,我能获得很多好处。既然我再也不会看到这个纸杯,那它对我就没有负效用,因为纸杯不会污染我的风景。在一种非常狭隘的层面上,把它扔出去对我而言是理性的 —— 这是一种 NR 反应。问题是它对每个司机而言都是狭隘理性的。可是,如果每个人都做出 NR 反应,就会造成完全脏乱的环境(这是我们都不想见到的)。C 反应在集体层面来看是更好的,但我们必须注意到,NR 反应所具有的这种有害占优性:如果你们都选择合作而不扔杯子的话,那么我扔出自己的杯子就会得到不污染风景的好处,同时也获得了扔杯子的便利(比做出 C 反应我得到的结果更好);而如果你们中的其他人都选择扔杯子,那我选择扔杯子(NR)仍是较好的,因为如果我不扔的话,风景依然受到了污染,而我又放弃了扔杯子的便利。问题是每个人都会看到相同的占优逻辑,因而每个人都会选择扔杯子,这样与每个人都做出 C 反应相比,我们会得到一个较不快乐的结果。

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体现的是,理性必须监督自身。随着全球变暖等问题的逼近,世界历史可能进入这样一个阶段,我们表现出元理性 —— 使用理性判断来检验理性自身 —— 是极其重要的。这是因为市场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可能已经开始成为对我们广义理性的一种威胁。理性的模型驱动着我们社会中一些最成功机构的,比如公司和金融市场,但这种模型可能是狭隘的,因此会有负面的效应产生。
元理性:对理性原则适用性的质疑
致力于一种元理性的批判,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调和过分乐观派和社会改良主义者立场的方式。社会改良主义者强调规范性规则的重要性以及遵循这些规则的必要性,并且在我们的行为对此有所违背时须纠正自身行为。过分乐观派则强调,这种违背可能只是表面性的,并且有时它们是不合适地使用了规范性规则才造成的结果。
人物是运用 “硬实力”(hard power)的高手:采取阳刚立场,以 “铁腕作风” 成功。这样做的问题在于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其他时候也保持铁腕作风和戒备状态。反之,利用 “软实力”(soft power),即运用外交、协作、折中和直觉,赢得人心。只要知道在什么时机使用,以及在软硬之间如何相辅相成,软实力并不会比硬实力弱。
我们为什么会成为强者?这与我们本身的个性、教育和教养都有关系。我由当医生的父母养大,所以有些领导力对我而言很自然。我虽然基本上是安静、爱思考的类型,但看到父母如何处理紧急状况,迅速作出决定,保住病人性命,我也学会了仿效父母主持大局的权威,并且遗传了读完医学院所需要的强大毅力。从小到大,我见过许多特别强悍的女强人榜样。例如我的母亲就要求她的墓志铭要写:“绝不说‘绝不’,要说‘也许’。” 所以对我来说,认识这样强悍的女性,爱着这样强悍的女性,对我对力量的看法造成了重要影响。
我明白,做个强者有助于成功。但是在生活中善用软实力,多去爱、少争斗,也很重要。了解你的生物本能可以让你软硬兼施。
激发力量的神经化学物质
生物学在人成为强者的过程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不论男女,特定的神经化学物质支持特定种类的力量。不过你可以决定要向哪些神经化学物质臣服。这并非许多人认为的消极做法。以下是一些基本神经化学物质如何激励人的小常识,知道这些可以让你选择去追求哪种力量,或要成为哪种人。

硬实力#

硬实力是由一组强而有力的神经化学物质所激发出来的,可以产生一股冲劲。强者因这种快感而意气风发,也可能就此对它上瘾。
● 肾上腺素 :打或逃激素。不论是谈一笔交易还是赢过对手,强者都会追求由挑战和战斗激发的肾上腺素冲力。目标是成为丛林中所向披靡的老虎。
● 睾酮 :性与力量激素。男性强者的睾酮分泌量高。这种激素与性欲强、爱猎捕、冒险、地位及竞争有关,竞争可以指游戏、恋爱、辩论或战争。成功使睾酮一飞冲天,失败则使之一泻千里。所以在生物学上,这就是强者对成功着迷的原因。但这是一种因果循环:侵略和暴力使睾酮升高,睾酮也可能强化侵略和暴力倾向。睾酮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少,睾酮低的男性更愿意合作而非竞争。女性在竞争时睾酮分泌也会增加,但是输赢不会改变其分泌量。女性最在意的是竞争过程,不是结果。
● 多巴胺 :快乐激素。强者渴求能刺激多巴胺分泌的活动,比如激烈运动、竞赛,甚至看动作片。多巴胺与成瘾及脑部快乐中枢有关。可卡因、尼古丁、性、食物和权力可以增加多巴胺分泌,所以这些都很容易令人上瘾。

软实力#

促进软实力的神经化学物质可以使你镇定,使你敞开美丽的心。你可以通过运动、冥想或与灵性及慈悲联结纾解压力,来增进这类神经化学物质的分泌。它们可以平衡硬实力,使硬实力更有效。否则你只是靠强求或操作来取得控制力。我的老师说:“对放松也要像追求成就一样用心。” 虽然软实力给人神圣感,也可以让你对它健康地上瘾,但是它缺少硬实力那种冲劲和刺激,因此强者需要培养善用软实力的习惯。
● 内啡肽 :好感激素。这是脑部分泌有如鸦片的天然止痛剂,在运动后带来 “跑者的愉悦感”,进行静坐及其他放松活动时也会产生,可以带来舒适感,甚至兴奋感。强者虽喜爱竞争式运动带来的内啡肽刺激,不过他们本能上不会同样受静坐或灵性导向活动的力量所吸引。
● 催产素 :爱或抱抱激素。女性的催产素分泌量多于男性。它在性高潮、分娩和哺乳时会激增,也会促使女性与朋友情感亲密,形成温暖、柔软的 “爱的洗礼” 效应,让你感觉到一股心意相连的爱的力量,男性强者往往随年龄的增长,以及在学会平衡软硬实力后,才能体会这种感受。
● 血清素 :幸福激素。这种情绪调整激素可缓解沮丧和焦虑,使你更成功、更快乐。血清素若不足,人会变得无力、情绪低落、感到疲惫,成就动机也降低。压力、超时工作和过度操劳会使血清素减少。运动、冥想、灵修、吃高蛋白食物和抱持正面态度,都可以提升血清素含量,吃巧克力也可以!

金钱的实际作用#

光明面
● 满足基本需要。 让你吃得饱,穿得暖,有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有能够维持生计、支付日常开销的收入,你可免于受苦,享有稳定的生活。
● 提供高生活质量和安全网。 包括求学、医疗福利、物质舒适及享乐,如旅游、电影、健康食品。
● 买到闲暇时间。 你可以放松、游玩、健身、创作,与子女共享天伦之乐,不必为生活奔波。
● 帮助你接近贵人、得到影响力和机会。 钱能够帮忙打通关系,给你否决权,增加影响力,让更多人注意到你和你的目标。钱也可以资助你的梦想,像是开展新事业,使你不必死守自己不喜欢的工作。
● 助人和奖励优良表现。 慈善捐款可以解决他人的痛苦,把钱用在人道用途,可以消除贫穷、兴办学校,为疾病找到治疗方法等。此外,大方付出薪资、小费和奖金,是对别人的工作与付出表示感谢,鼓励别人把工作做好。
黑暗面
● 不能让内心不快乐的你变快乐。 有研究发现,财富并不保证快乐,反而可能妨碍你享受小确幸的能力。
● 不能让你比别人更重要。 钱无法使你高人一等,反倒有研究显示,钱会使人更鲁莽、更缺乏同理心。
● 不能买到真正的友情或爱情。 调查发现,即使员工是老板的朋友,也不愿讲真话,免得丢了工作。在人际关系中,假如有一方对另一方负有金钱义务,钱往往让双方无法诚实相待以及付出无条件的爱。再者,有钱人失去财富后,大半也会失去朋友。
● 不能代替个人自尊。 钱可以提高自尊心,但让你觉得自己很棒的因素很多,钱只是其中之一。真正的自信也必须发自内在,弥补外在来源的不足。否则自信无法持久。
● 不能填补寂寞、失落或者缺乏灵性联结的破洞。 金钱无法在晚上替你保暖、作为爱情的替代品,或是提供内在的疗愈资源。灵性成就是非卖品。金钱不能让你联结到大于自我且有爱的智能。你必须去培养它。
钱是人类的发明,只属于现世。此刻我们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但等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钱没法跟我们一起走。到时我们势必得放下金钱和所有的物质牵挂。我们怎么用钱,以及处于财务压力下时怎么对待自己,能够增加或分散我们本身及周遭的光。
策略二:舍弃对钱的幻想
钱的诱惑力为什么这么大?因为我们对它投射各种热切的幻想:幸福快乐、“大人物”、受人艳羡、神仙般的生活以及与痛苦寂寞绝缘。有一个常见的错觉是,有钱以后压力一定比较小。没错,当钱满足我们的基本开销,让我们有时间可以放松时,压力确实会减少。

电影《华尔街》(Wall Street) 里的股票经纪人戈登・盖柯(Gordon Gekko)说:“重点不在于钱。重点在那场游戏,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手。” 追求权力是为了取胜,赢得尊重和掌控感。#

金钱会让人冲昏头脑,因为它影响到人自身需要的原始需求及对匮乏的恐惧,那是两种生物学上无法抗拒的动机。基于这些因素。

在金钱所反映的各种需要克服的情绪中,自卑感往往最令人痛苦。自卑感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恐惧,来自感觉自我有缺陷。那是一种屈辱感,感觉自己没有价值,使人变得畏缩。自卑感使你不敢要求应得的报酬,甚至完全不谈钱。它可能促使你十分重视外表,因为你真正的自我觉得自己没有价值。
对金钱的自卑感来自与别人的比较。当同事拿到奖金,你却没有,你就觉得自己没出息,没有资格获得奖赏。你没有钱度假,朋友却租下意大利的庄园,与家人同欢;你很羡慕,可是更叫人难堪的是,你自惭钱赚得不够多,无法给家人同样的享受。

人生的快乐义务就是好好生活,尽可能做正面的示范,即使在自以为快撑不住时也要如此。让你自己在好奇中玩乐。赞叹你的欢乐、勇气和所有你展现的臣服。你每天都会成长得越来越强壮。就像我相信各位一样相信你自己。然后我们一起,用希望征服世界,让我们勇于去除任何挡在自己和欢乐中间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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