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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是系統地研究社會行為與人類群體的學科,起源於 19 世紀三四十年代。是從社會哲學演化出來的現代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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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是一門具有多重研究方式的學科。主要有科學主義實證論的定量方法和人文主義的理解方法,它們相互對立相互聯繫,發展及完善一套有關人類社會結構及活動的知識體系,並以運用這些知識去尋求或改善社會福利為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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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的研究範圍廣泛,包括了由微觀層級的社會行動或人際互動,至宏觀層級的社會系統或結構,因此社會學通常跟經濟學、政治學、人類學、心理學、歷史學等學科並列於社會科學領域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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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在研究題材上或研究法則上均有相當的廣泛性,其傳統研究對象包括了社會分層、社會階級、社會流動、社會宗教、社會法律、越軌行為等,而採取的模式則包括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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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人類活動的所有領域都是由社會結構、個體機構的影響下塑造而成,所以隨著社會發展,社會學進一步擴大其研究重點至其他相關科目,例如醫療、軍事或刑事制度、互聯網等,甚至是例如科學知識發展在社會活動中的作用一類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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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社會科學方法(social scientific methods)的範圍也越來越廣泛。在 20 世紀中葉以來多樣化的語言、文化轉變也同時產生了更多更具詮釋性、哲學性的社會研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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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關係網與區塊鏈網絡
區塊鏈是生產關係,是將人類關係網絡映射到區塊鏈上,通過一種技術手段來維繫著人類關係。區塊鏈網絡之所以能夠如實映射人類關係網,並對人類關係進行正面加強,是由於區塊鏈網絡天然吻合了人類關係網絡的邏輯,或者說區塊鏈是人類物理世界與數字社會的橋梁,將兩個平行世界關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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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或將改變四種重要的社會關係
在當今的人類社會中,存在四種重要的社會關係,這些關係在區塊鏈的應用下,都將或多或少的進行一些改變或者改進。
- C2C 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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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 是人類社會最多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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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 熟人關係並不能維持多少對,經常出現背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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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 生人關係容易被忽悠,因為成本低,收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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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以共識見證讓熟人關係更牢靠,讓生人關係更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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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C 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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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C 是當今最重要的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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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C 雇傭關係相當成熟,法律保護,但不適應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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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C 服務關係也很成熟,法律保護,但容易組團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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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以社區化彌補公司化,以信用監管對抗失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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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 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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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 是生產中最重要的協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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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 服務關係需提高效率增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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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 合作關係需保障責權利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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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 控制關係需保障上下控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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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以鏈碼提升服務效率,保障合作聯盟與控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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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BC 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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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BC 是社會關係的定海神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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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B 維持社會發展基本動力,需維護公平公正,釋放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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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C 維持社會穩定基本定力,需要維護公平正義,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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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以技術與治理相結合,提升政務效率,建設和諧社會。
十、區塊鏈在重構社會關係中的局限性
區塊鏈在改進、重構社會關係的時候,面臨著多種局限或者矛盾,每一種局限或者矛盾都有可能對區塊鏈的發展帶來不利,因此,區塊鏈的發展有必要打破這些局限或者矛盾,為自己、對社會產生新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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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局限:區塊鏈在規模上存在上限和下限,節點數越少,越容易達成共識,但也越容易作弊,節點數越多,越難以達成共識,耗費資源越多,越容易分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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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局限:區塊鏈不可能三角中,關注安全與民主,就很難在效率上也做到出色,一個在技術上就存在效率缺陷的系統,很難說在應用中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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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局限:區塊鏈號稱比中心化系統更加安全,但也不是絕對的,安全包括很多方面,區塊鏈在一個方面安全了,在另外方面可能會不安全,易用性能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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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悖論:區塊鏈的標誌性特徵是所謂的 “去中心” 化,然而,現實運行中,中心無處不在,例如比特幣,大型礦池、交易所的都是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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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合矛盾:區塊鏈以其開放性為公眾所信賴,開放帶來百花齊放,然而,現實中又需要為其建立閉環的生態,如何開、怎麼合是個問題。
十一、區塊鏈需要支持社會關係的動態均衡
社會是動態均衡的,因此作為人類社會的映射器,區塊鏈需要支持這種動態均衡。
動態均衡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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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與公正:公平與公正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一致的,但有時候也難以兩全,過於追求公平則有失公正,在大的原則不變的情況下,適度向弱者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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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與穩定:發展與穩定相互依賴、相互促進,也相互矛盾,沒有穩定,發展就不順利,沒有發展,穩定很容易打破,不打破穩定,也會桎梏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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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與隱私:為了共信,需要公開透明,為了隱私,需要匿名保護,有限透明與有限保護,既可以從技術上來做到,也需要從管理上加以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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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集中:極端的民主與極端的集中都不可取,先民主後集中,統一規則下的民主,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既定程序把握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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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與未來:當前利益與未來利益本來是一致的,但有時候需要犧牲當前利益來獲取未來利益,有時候需要先解決當前問題,然後面對未來問題。
可信分層多中心的社會關係網絡
社會發展到今天,天然具有局部扁平化和整體層次化的特點,這種特點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因此,如其讓區塊鏈來顛覆當前的社會關係網絡,不如讓區塊鏈來根據實際情況來增強和改進這種社會關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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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棄扁平化合理分層次:理論上講,扁平化應該是區塊鏈網絡治理的理想目標,但是現實中,難以做到,也沒有必要,分層分區更具有技術實現和實際應用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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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共識配合全局共識:共識不一定要全局化,最關係到自己的往往是那一個個的局部,眾多局部共識匯聚起來再形成全局共識,是當前條件下的可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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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監管配合向上備案:區塊鏈是中性的,可以反監管,也可以監管,自由是區塊鏈內在特性,合規是區塊鏈外在要求,以區塊鏈進行監管備案,促進區塊鏈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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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存證配合線下實證:存證是區塊鏈的最根本功能,但區塊鏈存不了多少數據,因此,區塊鏈存證需要在線下相結合,線上存索引,線下存原始數據,配合建設誠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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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確定配合合約執行:人在社會網絡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在區塊鏈上也對應的映射為不同的節點,設定角色,按約定規則執行,就是發揮區塊鏈的作用。
網絡上形成了龐大的虛擬人文社團和組織,互聯網下的購物、交往、交流方式都發生了變化,甚至帶動生產方式也發生了變化,O2O、B2C、F2C、S2B2C 等新型生產消費模式不斷推出。自農耕社會以來就把人打上不同烙印的地域、戶籍、收入、職業、社會地位等因素,在傳統社會對人際交往具有重要影響,但對社交網絡而言卻顯得不那麼重要,甚至微不足道。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生產關係領域出現了如下三方面新問題。
第一,出現了信任危機。互聯網時代,人際交往從現實走向虛擬,從封閉走向開放,信息獲取與交互的邊際成本幾乎為零,帶來了低成本的互聯網犯罪,網絡詐騙、網絡暴力、個人隱私被盜竊被泄露被利用,危害社會、危害國家等犯罪行為和惡性事件也層出不窮。網絡交往風險大大提高了人與人之間信任產生的成本,無疑也抬高了 “互聯網 + 大生產協作” 的生產成本。
第二,知識產權保護手段缺失。在現有互聯網技術下,信息複製和傳播的成本很低,雖然打破了信息孤島與壟斷,但缺乏有效的知識產權識別與保護機制,追責成本較高,生產者知識產權遭侵犯和經濟利益受損時難以維權,信息與技術原創產權不明,信息與數據這類重要資源難以參加價值分配,互聯網技術共享價值沒有得到充分體現,不僅影響知識與技術創新的持續性,也必將影響資源配置效率。
第三,更為嚴重的是,互聯網技術並未真正帶來公平、透明、無邊界的經濟發展環境,而是造成了新的壟斷。新技術的確為大規模社會化大生產與協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然而,資本所具有的逐利性卻把新技術變成了新的壟斷因素,阻礙與制約了大生產發展與協作的可能。網絡巨頭不僅吸引大量資本流入,自身也變成新的資本,通過流量和算法優勢,扼殺了大量中小企業的成長與生存空間,在價值分配中占據主要份額,破壞了良性競爭的環境;在內容提供上,為了追逐更多的利益,偏離正確的價值取向,不惜提供虛假、低俗、有潛在風險的產品與服務,平台企業無償占有用戶流量,利用用戶流量及其所創造的內容信息乃至個人隱私獲得巨大收入,而創造者並未獲得應有收益,信息價值被巨頭壟斷。
生產關係層面體現為信任缺失、產權不明、資本壟斷,不僅不能更好地推動社會化大生產,還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生產力的發展。因此,迫切需要新手段的出現,推動生產關係領域新變革,解決社會發展的基本矛盾。
二、區塊鏈推動社會基本矛盾運動的分析
近年來,在互聯網基礎上產生的區塊鏈技術,以其獨有的去中心化的特性,為構建價值互聯網平台提供了可能。區塊鏈是分佈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在本質上是一個分佈式的共享賬本和數據庫,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體維護、公開透明等特點。但是,區塊鏈從概念出現到廣為應用已經有十年時間,對其的
區塊鏈引發生產關係的變革,主要體現在它推動了社會基本矛盾運動和社會結構的變革。它可以作為一種新手段,優化生產關係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有助於提高適應大生產協作的信任度,帶來有效的確權機制。去中心打破資本壟斷,實現生產關係的新變革,使之更能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內在要求,強化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社會基本矛盾的良性運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區塊鏈有利於提高或創造出適應大生產協作的信任度
一方面,區塊鏈是一種全鏈備份、全鏈共享的機制,每個參與人是一個獨立節點,參與分佈式存儲,進行分佈式共享,節點的行為都會受到全鏈監督。因此,在共識機制的約束下,每個節點既要自我約束又要接受他人監督,同時也在監督他人,以此打通陌生人間的信任屏障。另一方面,區塊鏈技術所形成的數據可回溯但不可篡改,為人與人信任搭建提供了一種更安全的一致性解決方案,可公開共享且可靠可信的數據成為陌生人相互信任的技術背書,這種背書不同於道德自律、第三方擔保或法律制度的事後懲罰,是一種事前可以幫助陌生人信用背書、事後通過全網傳播實現有效懲罰的新機制,是一種新的更強的信任背書。需要額外說明的是,區塊鏈技術是通過算法確保共識以及體現共識內容的智能合約得到有效執行,但它並不能取代血緣、道德等傳統方式來產生或增加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度,也沒有強大的 “中心化” 提供信用擔保與證明,僅是一種源於技術和機制約束的信用再造方式,依靠算法來防止欺騙造成的損失與危害。
(二)區塊鏈作為一種有效的確權機制,改變了生產資料的分配與佔有方式
在私有制尤其是資本主導的私有制下(包括現代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生產關係表現為生產資料的私人佔有,剩餘產品也歸資本家有,“勞動所生產的對象,即勞動產品,作為一種異己的存在物,作為不依賴於生產者的力量,同勞動相對立”。在馬克思看來,私有制的主體 —— 資本,“他的目的不是取得第一利潤,而只是謀取利潤的無休止的運動”。也就是說,資本對利潤(本質上就是剩餘價值)的追求是無止境的,反映了資本與勞動對立的生產關係,而且隨著資本主義私有制的深化,這種對立關係越來越無法調節。從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對立統一原理來分析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可以看出,資本主義私有制在大力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同時,也鑄造了置自身於死地的物質武器 —— 社會化的生產力。
(一)帶來組織結構與社會階層的變化
新技術革命改變了組織結構,對市場經濟條件下有交易的組織形式改變尤為顯著,互聯網平台的出現使組織這種形式逐漸脫離實體,變成虛擬的無邊界組織,更具開放性和擴展性,組織邊界逐漸模糊且不斷延展。在此基礎上,區塊鏈又把傳統社會中由於信息不對稱而依賴中心指揮的多層次樹形組織變為去中心的鏈條式扁平化組織結構。使用區塊鏈技術的組織,因為沒有中心節點發布、儲存各種信息與指令,信息發布、傳遞、儲存依靠的是形成鏈條結構的每個節點,各個節點對信息的反應交互又形成了新的信息,並在事先達成一致的智能合約的約束下有效運轉,所對應的組織形式變成了分權決策、層級稀少、反應迅速的鏈條式扁平化組織。
組織變化映射到社會層面,一方面,各個扁平化組織結構的變化,會改變組織之間的外部連接狀態,使整個社會組織也趨向扁平化,社會組織階層減少,權威與中心節點數量減少,集權與壟斷力量被削弱,人與人之間具有更加密切平等的協作關係,社會階層差距逐漸縮小。另一方面,社會階層趨向扁平化,並不會從本質上消滅層級,但通過區塊鏈有望打破壟斷,減少官僚主義,加快資源分配的流動性與開放性,也有助於社會階層由靜止趨向流動。
(二)促進經濟社會治理方式的變化
從微觀組織的角度看,區塊鏈技術構建出一個點對點高效的信息傳輸通道,組織結構調整成為扁平化,相應的管理方式與社會治理方式與傳遞運行機制隨之改變,從依靠樹狀組織結構的中心指揮、層層傳遞執行變為依靠智能合約自動運轉、自我執行、自我約束。在區塊鏈上,出現了一些自治實體的探索,例如分佈式自治組織結構,這種新組織體的自治嘗試,有可能對經濟治理與社會治理方式帶來啟示與深遠影響。
在經濟治理方面,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與政府這隻看得見的手,交替對經濟運行和資源配置進行調節,推動經濟社會的發展。然而,在市場與政府之外,還有第三種力量在推動企業組織管理與全社會經濟運行,很多經濟學家對此進行了研究,例如 2009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研究發現,“鮮有制度要麼是私有的要麼是公共的 —— 或者不是‘市場的’就是‘國家的’,許多成功的管理‘衝破了僵化的分類,成為‘有私有特徵’的制度和‘有公有特徵’的制度的各種混合’,這種在公共事務與經濟組織的治理中存在的自組織和自主管理,有助於解決市場調節與政府管制中無效或無力的情況。區塊鏈技術所形成的點對點信息傳遞模式、信息公開透明與智能合約運行,就是這樣一種既不依靠市場調節也不依靠政府調控、僅依靠算法和共識機制而推動資源配置和市場交易的第三方治理力量,是一種自發產生、自主治理的調節手段。
促進建立更有效的激勵機制
區塊鏈在本質上是一套多種技術組合形成的激勵約束機制,不僅通過全鏈公開、信息共享的方式和分佈式記賬、加密等技術有效約束失信、剽竊等 “惡” 的行為,更是能夠設置一套全鏈節點都認可的激勵機制,充分提高節點內的積極性,減少非對稱信息導致的機會主義,提高經濟社會組織的運轉效率,優化網絡世界的生態秩序。
區塊鏈下工作證明與激勵方式,主要是通過通證(Token)體現,通證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只要能夠證明權益和價值,能夠交換與流動,都可以被稱為通證,從廣義上講,股票、債券也是一種通證。通證也是一種共識,因為它的價值屬性來源於社會對其價值背書信用的認可。沒有通證的區塊鏈只是分佈式賬本,只有簡單的記賬功能,有通證的存在,區塊鏈就不僅是一種技術和賬本,而且成為一種激勵機制。在區塊鏈機制下,不僅正常的交易行為記錄在冊,每個節點為維護共識機制和監督 “作惡” 行為所作的貢獻也會記錄在案,這些工作量形成了新的區塊,為此作的貢獻的節點通過獲得的獎勵就是一種通證。通證自身可以作為一種交易工具在全鏈流通,也能參與區塊鏈機制下的價值分配。通證作為一種獨特的激勵機制,為區塊鏈組織的發展提供了內生動力,激勵了節點自發維護共識機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助於促進區塊鏈組織結構生態圈的自我形成、自我發展、自我運用和自我完善。
有些通證(例如加密數字貨幣)具有數字資產的價值與權益證明的特性,但通證本身只是激勵的體現,比加密數字貨幣範圍更廣、內涵更深,可以完全不通過加密數字貨幣的方式體現,而用某種權益或者某種功能也能充分體現通證所包括的激勵。至於已經在國內被禁止的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更不能與通證畫等號,ICO 過於強調激勵的金融屬性,脫離了實體經濟,監管缺失,最終導致投機、詐騙泛濫成災,被監管部門直接取締。需要注意的是,區塊鏈下的激勵機制,還是一個能夠引導個體利益和集體利益融合一致的獨特機制。按照公共選擇理論,機制設計中普遍遇到的一個難題是:擁有信息優勢的個體往往會通過損害集體利益,達到資源與利益向著更有利於自身的方向轉移配置的目的,造成資源配置的帕累托無效。區塊鏈技術則能夠對此加以改善,共識機制的事先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個人利益與集團利益的一致性;全鏈公開透明、交叉驗證的證偽機制,使得節點除非控制 50% 以上的算力才能實現造假的可能,信息的真實程度大大提高,減少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市場失靈現象,對資源配置進行帕累托改善。
儘管區塊鏈在發展中存在這樣那樣的不足,也有被資本控制操縱的潛在風險,但作為一種極具生命力的技術,一種先進的治理理念,它必將重新調整現有生產力、生產資料和生產關係三者的關係,推動社會進步發展。從社會發展和治理的角度看,可以對區塊鏈發展做出以下展望。
第一,區塊鏈將成為社會治理的基礎設施。
區塊鏈雖然始於比特幣,而後被眾多金融機構
第二,形成多中心治理格局。
區塊鏈雖然是全球經濟社會中重要的技術基礎設施,但並不是說區塊鏈會取代其他一切技術成為社會治理唯一手段,更不是把一切中心全部消除。可以說,在未來很長的發展階段內,政府、國家乃至政黨的中心化統籌管理,是社會穩定和有序發展的基石,不能輕易否定,更不能超越社會發展階段強行去除。隨著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不斷發展完善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深入,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方式與途徑不斷豐富,在區塊鏈擴容能力和處理速度提高以及信息交互能力增強的條件下,將會出現一定範圍的有效自治,實現社群自治與國家治理的深度結合,出現多個大型節點並成為社會治理的關鍵節點和調度中心,將會形成多中心、多樣化、多種社會治理力量共存的治理格局。
第三,催生高度協同的新型契約關係。
隨著區塊鏈自身技術的逐步提高和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展,它所構建的公開記賬的分佈式平台,智能合約的自動化運行以及所衍生出的大量數字化資產,將會催生新一代網絡協議,在新的信任形成機制下,開創新型契約時代,實現更大範圍的高度協同。
各式各樣的創新減少了我們對參與者、中間人、局外人的脆弱性,從而降低了我們對於缺乏認知能力的擔心,擔心越來越多的各式各樣的人可能會產生哪些不好的行為。另一類改進方法,促使在越來越多的參與者中,也能夠精確收集和傳輸有價值的信息。
同樣的,這樣也會使得更廣泛或者更多種多樣的互利互惠的參與者能夠發現對方。所有這些創新都在人類史前史和歷史的過程中改善了社會的可擴展性,使我們的現代文明在全球這麼巨大的人口下,是可以繼續保持的。
現代信息技術,特別是利用歷史上最近發現的計算機科學,通常可以發現一些互利互惠的競賽,可以改善信息質量,並可以減少在某些類型的機構交易中的信任需求,對於越來越多的人和各式各樣的人的出現,也因此能夠用一些方式增強社會可拓展性。
心智之間的信息流動 我稱之為主體間協議 包括口頭和書面的詞語,習慣 傳統,法律內容 規則、習俗和案例先例 各種其他符號 如在線信用系統中的「星星」,以及市場價格等等。
信任的最小化降低了參與者之間,參與者與外部人之間,參與者與中間人之間潛在傷害行為的脆弱性。 大多數體制經歷了長期的文化演變,例如法律 降低了暴力、欺詐、盜竊 和技術安全,像這樣,我們需要去信任我們同胞的脆弱性對比在制度和技術進步之前,我們之間的脆弱性關係大大平衡了。在大多數情況下,一個充分可信的制度 如市場 取決於其參與者的信任,這也通常表明了另一個充分可信的制度 如合同法。
這些受信任的制度在傳統而言通常實施著各種會計、法務、安全和其他的控制角色,通過最小化他們對體制內參與者的脆弱性 例如會計、律師、監管機構和調查員 來促進客戶機構的功能,使其更可信。
創新只能部分地消除某些類型的脆弱性,即減少信任他人所需承擔的風險。這個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個完全無需信任的制度或者技術。
即使我們擁有最為強大的安全技術和加密方式,也不存在完全無需信任的制度。雖然一些加密協議能夠確保某些特定數據具有極高概率對抗超高算力的對手,當所有參與者的行為都需要考慮的時候,它們也不能完全保證。
例如,加密可以強力地保護電子郵件免受第三方的竊聽,但是發送方依舊要信任接收方不會轉發,否則就會直接或間接地泄露文件的內容給到第三方。再舉一個例子,在我們最厲害的共識協議中,參與者或中間人的某些部分不足 100% 通過算力、權益、個人化和計算來衡量 的有害行為,可能會危及參與人之間交易或信息流之間的完整性,從而傷害到參與者。
計算機科學史上最近的一次歷史突破可以非常顯著地減少脆弱性,但它們遠遠沒有消除遭遇潛在攻擊者傷害行為的所有脆弱性。
互相匹配 Matchmaking 能夠幫助互利的參與者們互相發現對方。匹配也可能是互聯網最優秀的社會可擴展性代表。像 Usenet News、Facebook 和 Twitter 這樣的社交網絡,促進了志同道合的人能夠走到一起 甚至未來的配偶。
在他們允許人們可以互相發現彼此之後,社交網絡在個人投資等各層面起到了促進關係的作用,從偶然到頻繁到上癮。
Christopher Allen 等人做了一些有趣而詳細的分析,是關於在線遊戲和社交網絡上的團隊規模以及花在互動上的時間。
eBay、Uber、Airbnb 和在線金融交易所通過商業配對大大提高了社會可擴展性:搜索、尋找、匯集,和促進互利的商業談判。這些相關服務還會促進付款、運貨等行為,以及確認陌生人在這些交易中履行自己應盡的其他義務,並且討論這些服務的質量 如「星級評定」系統、Yelp 的評論等。
區塊鏈和加密貨幣
可擴展的市場和價格需要價格可擴展的貨幣。價格可擴展的貨幣需要可擴展的安全性,以便形形色色的人能夠使用這個貨幣而不用擔心通貨膨脹,防盜竊和假冒偽劣。
2009 年,中本聰將比特幣帶入了互聯網,使得個人和群體可以在比特幣上進行溝通。中本聰發明的貨幣的突破是在信任問題最小化的情境下給群眾提供社會可擴展性:減少交易對手和第三方的脆弱性。
用昂貴且自動化安全的計算算力來代替廉價但是卻在制度上昂貴的計算算力,中本聰增加了良好的社會可擴展性。一組部分信任的中間人代替了一個單一且完全信任的中間人。
計算類固醇的財務控制:區塊鏈作為一個由機器人組成的軍隊,互相檢查著對方的工作
當我們可以通過計算機科學而不是傳統的會計師,監管機構,調查人員,警察和律師來確保金融網絡的最重要的功能時,我們會選擇一個自動化,全球化和更安全的系統而不是手動的,本地的和不一致的安全系統。當加密貨幣在公有鏈上正確運行時,能夠代替大批由銀行官僚主義組成的計算機大軍。「這些區塊鏈上的計算機能夠讓我們把在線協議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放在一個更安全和可靠的基礎之上,使我們之前不敢在全球網絡上不敢實行的交互成為可能。
區塊鏈技術,特別是比特幣技術中,最具特色的特點有:
區塊鏈高水準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可以在沒有人工干擾的情況下保持。如果沒有這麼高的安全性,區塊鏈只是一個免費又浪費的分佈式數據庫技術,並且要和地方官僚主義緊密的綁定在一起保持這個網絡的完整性。
重要數據應儘早地提交到區塊鏈機密精算中,理想情況是直接從其生成的設備中進行加密簽名,以最大化區塊鏈在保護完整性方面的優勢。
一個 Merkle 樹含有 4 個交易(從 tx0 到 tx3),結合已被證明的工作保護下的適當複製和交易鏈, Merkle 樹可以通過協商使如交易之類的數據變的不可偽造
在比特幣中,Merkle 的根哈希安全地匯總這些,以用於驗證在塊中所有交易未改變的狀態。
我個人在 1998 年提出的「安全財產權」架構就用的是 Merkle 樹和複製數據的理念用來對抗錯誤軟件和惡意使用者,但不包括區塊。它展示了我的理論,即你可以保護全局共享數據和交易的完整性,並使用它們來設計一個比特金。
但比特金並沒有比比特幣更高效,也並沒有擁有像比特幣一樣的可擴展的塊和分類記賬系統。與此同時,它就像現在的私有區塊鏈,安全財產權假設要求可分辨和可計數的節點。
基於 51% 算力攻擊,限制了一些公有鏈 如比特幣、以太坊 的重要安全目標,我們真的很希望能有人能以最強大的礦工的身份來回答這個問題:真的有人能發動 51% 算力攻擊嗎?
區塊鏈的安全性客觀地會受到限制,區塊鏈的管理潛在地會受到 51% 攻擊的影響。一次攻擊當然不會被攻擊者稱為「攻擊」,可能會被他們稱為「開導管理」,或者「民主行動」。實際上,一些類型的軟件更新需要修復錯誤或者改善底層協議而進行軟分叉。
而一些其他的軟件更新需要硬分叉,這是比特幣提出的一個比軟分叉更安全的辦法。區塊鏈雖然比所有其他網絡都減少了信任問題,但實際上還是多多少少達不到完全的信任。
礦工是部分被信任的監護人,還有一些並不是開發專家或者電腦科學家,對區塊鏈開發者專家社區有著很大的信心,在學些區塊鏈的設計原理和代碼結構,就像一個非專業的人想像一個科學研究的專家一樣能夠懂得這門相應學科的成果。
在硬分叉期間,交易所的影響力也是非常大的,因為它們可以選擇支持哪個交易符號 即代幣。
大部分的公有鏈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公有鏈,也因此能躲過「身份認證是難點」的子彈,並能更好地在高水平處理好礦工的身份不明問題,這可能會是更恰當的方式,而不是將固有的各種基於大腦的概念映射到底層協議上,PKI 公鑰基礎設施 正在這方面艱難的推進。
我認為一些「私有鏈」也是真正的區塊鏈,其它的應該歸類到「分佈式賬本」或者「共享數據庫」的類別下。它們都和比特幣或者以太坊這些公有鏈毫不相同,沒有社會可擴展性而言。
在需要安全識別 可區分和可計算 伺服器組而不是公有鏈中的匿名成員資格時,以下所有情況都非常地相似。換句話說,他們需要一些其他的不夠社會可拓展性的解決方案來解決 Sybi 馬甲 攻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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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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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鏈的「聯合」模型 儘管之前都這樣子希望,但是現在沒有人能弄清楚如何在信任問題減少化的情況下來做側鏈。側鏈也可以被叫做私有鏈,這是一個很好的契合,因為它們在架構上和外部的依賴 如 PKI 上都是非常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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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多重簽名 Multisig 的計劃,即使是在基於區塊鏈的智能合約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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閾值 Oracle 架構,能夠將鏈外 off-chain 數據移動到區塊鏈上。
用於識別一組伺服器使用的是基於受信的認證中心機構的 PKI 是主要的辦法,但是卻不是非常具有社會可擴展性的。為了避免可信賴的第三方有安全漏洞問題,可靠的認證中心本身既昂貴又勞動密集的官僚機構,通常對他們進行廣泛的背景調查或者依靠其他人 如 Dun 和 Bradstreet 的企業。我曾經帶領的團隊設計過這樣的 CA。
支持 PKI 的私有鏈對於銀行和一些大企業來說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因為他們已經有一些成熟的內部 PKI 覆蓋了重要交易所需的員工,合作夥伴和私有伺服器。
銀行的 PKI 相對可靠,我們還有針對 Web 伺服器的半可靠 PKI,但一般來說並不是針對 Web 客戶端,即使自從 Web 被發明以來,人們一直在處理客戶端證書的問題。例如,廣告主希望有一個可以替代電話號碼和 Cookies 來追蹤客戶身份的安全方式。但還沒有找到這種替代方式。
PKI 可以為一些很重要的人和事情服務。但是 PKI 對於小眾群體來說,沒有那麼容易。因為它依賴於傳統的身份認證官僚機構,所以它的社會可擴展性受到了局限。
鑑於比特幣區塊鏈本身可能是現存的網絡中最安全的金融網絡(確實,比特幣比傳統支付網絡安全很多,以便維護它低管理成本和無縫跨境轉帳的能力),其周圍基於舊的集中式網絡伺服器則並不安全。
我們需要更多的社會可擴展的方式安全地計算節點,或者用另一種方式來盡可能多的穩定性來對抗腐敗官僚,評估確保區塊鏈完整性的功勞大小。這就是工作量證明和全網廣播要做的事情:大大犧牲計算機的擴展性來提高社會可擴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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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義來講,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鏈條的方式組合成特定數據結構,並以密碼學方式保證的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去中心化共享總帳(Decentralized Shared Ledger),能夠安全存儲簡單的、有先後關係的、能在系統內驗證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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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的區塊鏈技術則是利用加密鏈式區塊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佈式節點共識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自動化腳本代碼(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去中心化基礎架構與分佈式計算範式。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時序數據、集體維護、可編程和安全可信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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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去中心化:區塊鏈數據的驗證、記賬、存儲、維護和傳輸等過程均是基於分佈式系統結構,採用純數學方法而不是中心機構來建立分佈式節點間的信任關係,從而形成去中心化的可信任的分佈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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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時序數據:區塊鏈採用帶有時間戳的鏈式區塊結構存儲數據,從而為數據增加了時間維度,具有極強的可驗證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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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集體維護:區塊鏈系統採用特定的經濟激勵機制來保證分佈式系統中所有節點均可參與數據區塊的驗證過程(如比特幣的「挖礦」過程),並通過共識算法來選擇特定的節點將新區塊添加到區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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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是可編程:區塊鏈技術可提供靈活的腳本代碼系統,支持用戶創建高級的智能合約、貨幣或其他去中心化應用。例如,以太坊(Ethereum)平台即提供了圖靈完備的腳本語言以供用戶來構建任何可以精確定義的智能合約或交易類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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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安全可信:區塊鏈技術採用非對稱密碼學原理對數據進行加密,同時借助分佈式系統各節點的工作量證明等共識算法形成的強大算力來抵禦外部攻擊、保證區塊鏈數據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因而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區塊鏈技術為比特幣系統解決了數字加密貨幣領域長期以來所必需面對的兩個重要問題,即雙重支付問題和拜占庭將軍問題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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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支付問題又稱為「雙花」,即利用貨幣的數字特性兩次或多次使用「同一筆錢」完成支付。傳統金融和貨幣體系中,現金(法幣)因是物理實體,能夠自然地避免雙重支付;其他數字形式的貨幣則需要可信的第三方中心機構(如銀行)來保證。區塊鏈技術的貢獻是在沒有第三方機構的情況下,通過分佈式節點的驗證和共識機制解決了去中心化系統的雙重支付問題,在信息傳輸的過程同時完成了價值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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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占庭將軍問題是分佈式系統交互過程普遍面臨的難題,即在缺少可信任的中央節點的情況下,分佈式節點如何達成共識和建立互信 [20]。區塊鏈通過數字加密技術和分佈式共識算法,實現了在無需信任單個節點的情況下構建一個去中心化的可信任系統。與傳統中心機構(如中央銀行)的信用背書機制不同的是,比特幣區塊鏈形成的是軟件定義的信用,這標誌著中心化的國家信用向去中心化的算法信用的根本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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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生態圈
比特幣憑藉其先發優勢,目前已經形成體系完備的涵蓋發行、流通和金融衍生市場的生態圈與產業鏈(如圖 1 所示),這也是其長期佔據絕大多數數字加密貨幣市場份額的主要原因。比特幣的開源特性吸引了大量開發者持續性地貢獻其創新技術、方法和機制;比特幣各網絡節點(礦工)提供算力以保證比特幣的穩定共識和安全性,其算力大多來自於設備商銷售的專門用於 PoW 共識算法的專業設備(礦機)。比特幣網絡為每個新發現的區塊發行一定數量的比特幣以獎勵礦工,部分礦工可能會相互合作建立收益共享的礦池,以便匯集算力來提高獲得比特幣的概率。
比特幣經發行進入流通環節後,持幣人可以通過特定的軟件平台(如比特幣錢包)向商家支付比特幣來購買商品或服務,這體現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同時由於比特幣價格的漲跌機制使其完全具備金融衍生品的所有屬性,因此出現了比特幣交易平台以方便持幣人投資或者投機比特幣。在流通環節和金融市場中,每一筆比特幣交易都會由比特幣網絡的全體礦工驗證並記入區塊鏈。
比特幣是區塊鏈技術賦能的第一個「殺手級」應用,迄今為止區塊鏈的核心技術和人才資源仍大多在比特幣研發領域。然而,** 區塊鏈作為未來新一代的底層基礎技術,其應用範疇勢必會超越數字加密貨幣而延伸到金融、經濟、科技和政治等其他領域。** 比特幣的現有技術、模式和機制,將會對區塊鏈在新應用領域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借鑒,而新領域的區塊鏈創新也勢必反過來促進解決比特幣系統現存的問題。因此,比特幣和區塊鏈技術存在著協同進化、和諧共生而非相互競爭的良性反饋關係。
2. 區塊鏈的基礎模型與關鍵技術
本節將結合比特幣系統的技術與應用現狀,闡述區塊鏈技術的基礎模型、基本原理和關鍵技術,以及區塊鏈在比特幣系統之外的若干創新模式。現存的其他區塊鏈應用大多都與比特幣類似,僅在某些特定的環節或多或少地採用比特幣模式的變種。
區塊鏈共識過程本質上是眾包過程,如何設計激勵相容的共識機制,使得去中心化系統中的自利節點能夠自發地實施區塊數據的驗證和記賬工作,並提高系統內非理性行為的成本以抑制安全性攻擊和威脅,是區塊鏈有待解決的重要科學問題。
5. 基於區塊鏈的智能合約
** 智能合約概念最早在 1994 年由學者 Nick Szabo 提出,最初被定義為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其設計初衷是希望通過將智能合約內置到物理實體來創造各種靈活可控的智能資產。** 由於計算手段的落後和應用場景的缺失,智能合約並未受到研究者的廣泛關注。
區塊鏈技術的出現重新定義了智能合約。** 智能合約是區塊鏈的核心構成要素(合約層),是由事件驅動的、具有狀態的、運行在可複製的共享區塊鏈數據賬本上的計算機程序,能夠實現主動或被動的處理數據,接受、儲存和發送價值,以及控制和管理各類鏈上智能資產等功能。智能合約作為一種嵌入式程序化合約,可以內置在任何區塊鏈數據、交易、有形或無形資產上,形成可編程控制的軟件定義的系統、市場和資產。** 智能合約不僅為傳統金融資產的發行、交易、創造和管理提供了創新性的解決方案,同時能夠在社會系統中的資產管理、合同管理、監管執法等事務中發揮重要作用。
具體說來,智能合約是一組情景 - 應對型的程序化規則和邏輯,是部署在區塊鏈上的去中心化、可信共享的程序代碼。智能合約同樣具有區塊鏈數據的一般特徵,如分佈式記錄、存儲和驗證,不可篡改和偽造等。** 簽署合約的各參與方就合約內容、違約條件、違約責任和外部核查數據源達成一致,必要時檢查和測試合約代碼以確保無誤後,以智能合約的形式部署在區塊鏈上,即可不依賴任何中心機構地自動化代表各簽署方執行合約。** 智能合約的可編程特性使得簽署方可以增加任意複雜的條款。
通常情況下,智能合約經各方簽署後,以程序代碼的形式附著在區塊鏈數據(例如一筆比特幣交易)上,經 P2P 網絡傳播和節點驗證後記入區塊鏈的特定區塊中。智能合約封裝了預定義的若干狀態及轉換規則、觸發合約執行的情景(如到達特定時間或發生特定事件等)、特定情景下的應對行動等。區塊鏈可實時監控智能合約的狀態,並通過核查外部數據源、確認滿足特定觸發條件後激活並執行合約。
區塊鏈和智能合約有極為廣闊的應用場景。例如,互聯網金融領域的股權眾籌或 P2P 網絡借貸等商業模式可以通過區塊鏈和智能合約加以實現。傳統方式是通過股權眾籌或 P2P 借貸的交易所或網絡平台作為中心機構完成資金募集、管理和投資,實際操作過程中容易出現因中心機構的信用缺失而導致的資金風險。利用智能合約,這些功能均可以封裝在去中心化可信的區塊鏈上自動執行。區塊鏈可記錄每一筆融資,當成功達到特定融資額度時計算每個投資人的股權份額,或在一段時間內未達到融資額度時自動將資金退還給投資人。
再如,通過將房屋和車輛等實體資產進行非對稱加密,並嵌入含有特定訪問控制規則的智能合約後部署在區塊鏈上,使用者符合特定的訪問權限或執行特定操作(如付款)後就可使用這些資產,這能夠有效解決房屋或車輛租賃商業模式中資產交接和使用許可方面的痛點。
智能合約具有自治、自足和去中心化等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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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表示合約一旦啟動就會自動運行,而不需要其他簽署方進行任何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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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足則意味著合約能夠通過提供服務或發行資產來獲取資金,並在需要時使用這些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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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心化則意味著智能合約是由去中心化存儲和驗證的程序代碼而非中心化實體來保障執行的合約,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合約的公平和公正性。
區塊鏈能夠在技術上解決社會治理中的信任困境。區塊鏈高度透明的分佈式賬本,運用時間戳的實時記錄,使區塊鏈上每一個主體與其他主體都是 “強連接” 的關係,打破了人與人、人與機構之間陌生的 “弱連接” 帶來的低度信任困境,從而推動社會信任和政府信任水平的綜合提升。例如運用區塊鏈技術實時記錄,共享、公開政府預算、公共決策、社會問題處理進度等信息,就可以在技術上真正實現權力在公開和監督下運行,促進信任水平的提升。
最後,基於區塊鏈技術構建出可信任的社會,將降低社會運行和交往的複雜性。由於區塊鏈數據透明化、去中心化、可驗證,社會主體在社會交換、互動、合作中不再需要自身去驗證對方的信用水平,或者依賴政府與機構的信用作為支撐,再決定是否信任他人。社會信任水平的極大提升,能夠進一步提高社會主體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促進社會治理中的合作行為,推動治理走向共建共治共享。
一方面,區塊鏈能夠預防和減少社會失範行為。由於運行規則能夠實現公開透明、多方參與,數據具有不可更改、可溯源等特性,在區塊鏈系統中的所有主體能夠保持人人約束、互相監督,實現遏制失範行為的功能。在社會治理領域,通過將社會個體和機構數字化、編程化,並在去除匿名性後納入區塊鏈系統,將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社會失範行為的發生。一來,區塊鏈數據的公開透明能夠促進互相監督的行為。個體在公共區塊鏈系統上的任何行為都能夠被其他成員所看到,一旦發生失範行為,個體將無法逃避,也就可以實現彼此的相互監督。二來,區塊鏈的可追溯、不可更改會對個體失範產生震懾。區塊鏈數據的不可更改、可追溯的特性決定了個體在區塊鏈上的行為將被無法更改地記錄下來,只要發生失範行為,就有可能陷入寸步難行的境地。如果與社會現實的懲戒機制聯動,個體失範的成本將遠高於收益,從而就能降低個體失信、違法犯罪,以及權力尋租等失範行為的發生概率,推動社會治理中的個體和行業走向自治自律。區塊鏈預防和減少社會失範行為的潛在價值,使其在信用體系建設、公共安全等領域的應用空間十分廣闊。
另一方面,區塊鏈可實現更為完善的信息追溯與鑑證。在當前部門之間信息壁壘和信息分割、信息共享難度大、公共和社會獲得信息十分有限等因素的綜合影響下,信息追溯和鑑證的不完善成為當前社會治理的痛點。例如在政務服務領域,公眾在辦理各項事務時,往往依舊要求開具各類證明。公眾在辦理個人事項時,證明 “我是我” 等現象時常見諸報端,也為公眾所詬病。區塊鏈可通過構架 “聯盟鏈” 的方式,實現個人的小賬本與機構、行業的大賬本相鏈接,在保障數據流通、可信任的基礎上,個體數據與機構、行業數據相整合,能夠為打破信息壁壘、促進信息共享提供解決方案,使公眾和機構開展實時信息追溯和鑑證成為可能。
在數字化生存時代,對信息的獲取和使用能力的分化,將加劇社會階層的分化。社會階層的分化反過來又將加劇個體信息獲取和使用能力的分化,形成惡性循環,導致階層固。
區塊鏈儘管構建了分佈式的基礎架構,賦予每個節點更多參與權,使個體能夠真實地表達自己意願,但區塊鏈本身有一定的進入門檻和技術要求,底層人群可能無法企及,更無從談起表達利益訴求。因此,社會經濟地位上層的群體更有可能利用自身在區塊鏈中的優勢地位影響社會治理的決策和服務供給,鞏固自己的階層地位。而處於下層的群體則因為自身在技術上的弱勢地位,難以有效表達訴求,從而無法運用區塊鏈表達利益訴求,在社會治理的決策和服務供給中有效獲益。
從這個角度來看,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儘管推動了社會治理的智能化、社會化,但是這種技術紅利並不能夠惠及所有階層,甚至會導致底層群眾處於更加弱勢的地位,加劇社會階層的固化和分化。
區塊鏈通過去中心化的分佈式儲存和記錄信息數據的方式,將帶來數據權益和個體隱私的困境。一方面,區塊鏈將產生個體數據權益的保護問題。社會治理數據化是區塊鏈驅動社會治理的重要前提。個體在社會治理空間中產生的社會活動等數據匯集到區塊鏈系統中,使之匯集成有價值的數據,為社會治理決策和服務供給提供數據支撐。然而,如何確認由個體產生的數據的價值權益,又如何將這部分價值確認給產生數據的個體等問題都難以解決。與此同時,在傳統中心化社會治理格局中,中心機構擁有對數據的絕對監督權,儘管對中心機構也有侵犯數據隱私的擔憂,但是至少可以依靠中心對數據隱私進行保護。區塊鏈在最初設計上儘管是匿名性的,但是區塊鏈上的行為、交易為所有節點可見。隨著區塊鏈的發展,匿名性的設計也有望得以更改,致使區塊鏈上的隱私保護存在一定的脆弱性。
去中心化的社會治理區塊鏈數據中,任何個體的社會活動、社會交換等信息數據都將被記錄下來,並在區塊鏈系統上廣播確認,這可能使個體隱私信息權益遭受侵害,甚至被非法利用。
區塊鏈可能造成人的主體性喪失。人既是技術的創建者,又是技術的操作者和作用對象,還是技術系統的構成單元。
技術的進步為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帶來機遇和提供方便,但是作為工具的技術可能導致人的物化和異化,區塊鏈技術帶來的解放潛力是有代價的,即使人与人的關係變得更像一個數字化的選擇問題,社會關係本身將變得機械僵化。
區塊鏈是構造信任的機器,但是這句話並沒有講完。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講,信任是分種類的。不是說有了數據我就可以信任了。
比如說我們信任自己的家庭成員,信任自己的父母,信任自己的朋友,這個過程中也是不需要什麼區塊鏈的,可信數據依然能夠構建信任的,那麼就是我們常見的第一種構建現實的信任的範式叫做基於人格的信任。
圈子:協作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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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特卡夫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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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個關於網絡的價值和網絡技術的發展的定律,由喬治・吉爾德於 1993 年提出,但以計算機網絡先驅、3Com公司的創始人羅伯特・梅特卡夫的姓氏命名,以表彰他在以太網上的貢獻。其內容是:一個網絡的價值等於該網絡內的節點數的平方,而且該網絡的價值與聯網的用戶數的平方成正比。
該定律指出,一個網絡的用戶數目越多,那麼整個網絡和該網絡內的每台電腦的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