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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better to manage the army than to manage the people. And the enemy.

区块链中的社会学

  • 社会学是系统地研究社会行为与人类群体的学科,起源于 19 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从社会哲学演化出来的现代学科。

  • 社会学是一门具有多重研究方式的学科。主要有科学主义实证论的定量方法和人文主义的理解方法,它们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发展及完善一套有关人类社会结构及活动的知识体系,并以运用这些知识去寻求或改善社会福利为主要目标。

  • 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广泛,包括了由微观层级的社会行动或人际互动,至宏观层级的社会系统或结构,因此社会学通常跟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历史学等学科并列于社会科学领域之下。

  • 社会学在研究题材上或研究法则上均有相当的广泛性,其传统研究对象包括了社会分层、社会阶级、社会流动、社会宗教、社会法律、越轨行为等,而采取的模式则包括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

  • 由于人类活动的所有领域都是由社会结构、个体机构的影响下塑造而成,所以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学进一步扩大其研究重点至其他相关科目,例如医疗、军事或刑事制度、互联网等,甚至是例如科学知识发展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一类的课题。

  • 另一方面,社会科学方法(social scientific methods)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在 20 世纪中叶以来多样化的语言、文化转变也同时产生了更多更具诠释性、哲学性的社会研究模式。

  • 人类关系网与区块链网络

    区块链是生产关系,是将人类关系网络映射到区块链上,通过一种技术手段来维系着人类关系。区块链网络之所以能够如实映射人类关系网,并对人类关系进行正面加强,是由于区块链网络天然吻合了人类关系网络的逻辑,或者说区块链是人类物理世界与数字社会的桥梁,将两个平行世界关联起来。

  • 区块链或将改变四种重要的社会关系

    在当今的人类社会中,存在四种重要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在区块链的应用下,都将或多或少的进行一些改变或者改进。

  1. C2C 关系
  • C2C 是人类社会最多边的关系。

  • C2C 熟人关系并不能维持多少对,经常出现背叛行为。

  • C2C 生人关系容易被忽悠,因为成本低,收益高。

  • 区块链以共识见证让熟人关系更牢靠,让生人关系更可信。

  • B2C 关系

  • B2C 是当今最重要的社会关系。

  • B2C 雇佣关系相当成熟,法律保护,但不适应新发展。

  • B2C 服务关系也很成熟,法律保护,但容易组团忽悠。

  • 区块链以社区化弥补公司化,以信用监管对抗失德行为。

  • B2B 关系

  • B2B 是生产中最重要的协作关系。

  • B2B 服务关系需提高效率增强保障。

  • B2B 合作关系需保障责权利清晰。

  • B2B 控制关系需保障上下控制关系。

  • 区块链以链码提升服务效率,保障合作联盟与控制关系。

  • G2BC 关系

  • G2BC 是社会关系的定海神针。

  • G2B 维持社会发展基本动力,需维护公平公正,释放生产力。

  • G2C 维持社会稳定基本定力,需要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

  • 区块链以技术与治理相结合,提升政务效率,建设和谐社会。

十、区块链在重构社会关系中的局限性

区块链在改进、重构社会关系的时候,面临着多种局限或者矛盾,每一种局限或者矛盾都有可能对区块链的发展带来不利,因此,区块链的发展有必要打破这些局限或者矛盾,为自己、对社会产生新的影响。

  • 规模局限:区块链在规模上存在上限和下限,节点数越少,越容易达成共识,但也越容易作弊,节点数越多,越难以达成共识,耗费资源越多,越容易分叉。

  • 效率局限:区块链不可能三角中,关注安全与民主,就很难在效率上也做到出色,一个在技术上就存在效率缺陷的系统,很难说在应用中提升效率。

  • 安全局限:区块链号称比中心化系统更加安全,但也不是绝对的,安全包括很多方面,区块链在一个方面安全了,在另外方面可能会不安全,易用性能也差。

  • 中心悖论:区块链的标志性特征是所谓的 “去中心” 化,然而,现实运行中,中心无处不在,譬如比特币,大型矿池、交易所的都是大中心。

  • 开合矛盾:区块链以其开放性为公众所信赖,开放带来百花齐放,然而,现实中又需要为其建立闭环的生态,如何开、怎么合是个问题。

十一、区块链需要支持社会关系的动态均衡

社会是动态均衡的,因此作为人类社会的映射器,区块链需要支持这种动态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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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均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公平与公正:公平与公正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但有时候也难以两全,过于追求公平则有失公正,在大的原则不变的情况下,适度向弱者倾斜。

  • 发展与稳定:发展与稳定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也相互矛盾,没有稳定,发展就不顺利,没有发展,稳定很容易打破,不打破稳定,也会桎梏了发展

  • 透明与隐私:为了共信,需要公开透明,为了隐私,需要匿名保护,有限透明与有限保护,既可以从技术上来做到,也需要从管理上加以保证。

  • 民主与集中:极端的民主与极端的集中都不可取,先民主后集中,统一规则下的民主,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既定程序把握好度。

  • 当前与未来:当前利益与未来利益本来是一致的,但有时候需要牺牲当前利益来获取未来利益,有时候需要先解决当前问题,然后面对未来问题。

可信分层多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

社会发展到今天,天然具有局部扁平化和整体层次化的特点,这种特点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如其让区块链来颠覆当前的社会关系网络,不如让区块链来根据实际情况来增强和改进这种社会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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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舍弃扁平化合理分层次:理论上讲,扁平化应该是区块链网络治理的理想目标,但是现实中,难以做到,也没有必要,分层分区更具有技术实现和实际应用意义。

  • 局部共识配合全局共识:共识不一定要全局化,最关系到自己的往往是那一个个的局部,众多局部共识汇聚起来再形成全局共识,是当前条件下的可选方案。

  • 向下监管配合向上备案:区块链是中性的,可以反监管,也可以监管,自由是区块链内在特性,合规是区块链外在要求,以区块链进行监管备案,促进区块链健康发展。

  • 线上存证配合线下实证:存证是区块链的最根本功能,但区块链存不了多少数据,因此,区块链存证需要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存索引,线下存原始数据,配合建设诚信社会。

  • 角色确定配合合约执行:人在社会网络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在区块链上也对应的映射为不同的节点,设定角色,按约定规则执行,就是发挥区块链的作用。

网络上形成了庞大的虚拟人文社团和组织,互联网下的购物、交往、交流方式都发生了变化,甚至带动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变化,O2O、B2C、F2C、S2B2C 等新型生产消费模式不断推出。自农耕社会以来就把人打上不同烙印的地域、户籍、收入、职业、社会地位等因素,在传统社会对人际交往具有重要影响,但对社交网络而言却显得不那么重要,甚至微不足道。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生产关系领域出现了如下三方面新问题。

第一,出现了信任危机。互联网时代,人际交往从现实走向虚拟,从封闭走向开放,信息获取与交互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带来了低成本的互联网犯罪,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个人隐私被盗窃被泄露被利用,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等犯罪行为和恶性事件也层出不穷。网络交往风险大大提高了人与人之间信任产生的成本,无疑也抬高了 “互联网 + 大生产协作” 的生产成本。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缺失。在现有互联网技术下,信息复制和传播的成本很低,虽然打破了信息孤岛与垄断,但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识别与保护机制,追责成本较高,生产者知识产权遭侵犯和经济利益受损时难以维权,信息与技术原创产权不明,信息与数据这类重要资源难以参加价值分配,互联网技术共享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不仅影响知识与技术创新的持续性,也必将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第三,更为严重的是,互联网技术并未真正带来公平、透明、无边界的经济发展环境,而是造成了新的垄断。新技术的确为大规模社会化大生产与协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然而,资本所具有的逐利性却把新技术变成了新的垄断因素,阻碍与制约了大生产发展与协作的可能。网络巨头不仅吸引大量资本流入,自身也变成新的资本,通过流量和算法优势,扼杀了大量中小企业的成长与生存空间,在价值分配中占据主要份额,破坏了良性竞争的环境;在内容提供上,为了追逐更多的利益,偏离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惜提供虚假、低俗、有潜在风险的产品与服务,平台企业无偿占有用户流量,利用用户流量及其所创造的内容信息乃至个人隐私获得巨大收入,而创造者并未获得应有收益,信息价值被巨头垄断。

生产关系层面体现为信任缺失、产权不明、资本垄断,不仅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化大生产,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迫切需要新手段的出现,推动生产关系领域新变革,解决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

二、区块链推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分析

近年来,在互联网基础上产生的区块链技术,以其独有的去中心化的特性,为构建价值互联网平台提供了可能。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在本质上是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但是,区块链从概念出现到广为应用已经有十年时间,对其的

区块链引发生产关系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它推动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它可以作为一种新手段,优化生产关系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助于提高适应大生产协作的信任度,带来有效的确权机制。去中心打破资本垄断,实现生产关系的新变革,使之更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内在要求,强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社会基本矛盾的良性运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区块链有利于提高或创造出适应大生产协作的信任度

一方面,区块链是一种全链备份、全链共享的机制,每个参与人是一个独立节点,参与分布式存储,进行分布式共享,节点的行为都会受到全链监督。因此,在共识机制的约束下,每个节点既要自我约束又要接受他人监督,同时也在监督他人,以此打通陌生人间的信任屏障。另一方面,区块链技术所形成的数据可回溯但不可篡改,为人与人信任搭建提供了一种更安全的一致性解决方案,可公开共享且可靠可信的数据成为陌生人相互信任的技术背书,这种背书不同于道德自律、第三方担保或法律制度的事后惩罚,是一种事前可以帮助陌生人信誉背书、事后通过全网传播实现有效惩罚的新机制,是一种新的更强的信任背书。需要额外说明的是,区块链技术是通过算法确保共识以及体现共识内容的智能合约得到有效执行,但它并不能取代血缘、道德等传统方式来产生或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也没有强大的 “中心化” 提供信用担保与证明,仅是一种源于技术和机制约束的信用再造方式,依靠算法来防止欺骗造成的损失与危害。

(二)区块链作为一种有效的确权机制,改变了生产资料的分配与占有方式

在私有制尤其是资本主导的私有制下(包括现代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关系表现为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剩余产品也归资本家有,“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在马克思看来,私有制的主体 —— 资本,“他的目的不是取得第一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也就是说,资本对利润(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反映了资本与劳动对立的生产关系,而且随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深化,这种对立关系越来越无法调节。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原理来分析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物质武器 —— 社会化的生产力。

(一)带来组织结构与社会阶层的变化

新技术革命改变了组织结构,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交易的组织形式改变尤为显著,互联网平台的出现使组织这种形式逐渐脱离实体,变成虚拟的无边界组织,更具开放性和扩展性,组织边界逐渐模糊且不断延展。在此基础上,区块链又把传统社会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依赖中心指挥的多层次树形组织变为去中心的链条式扁平化组织结构。使用区块链技术的组织,因为没有中心节点发布、储存各种信息与指令,信息发布、传递、储存依靠的是形成链条结构的每个节点,各个节点对信息的反应交互又形成了新的信息,并在事先达成一致的智能合约的约束下有效运转,所对应的组织形式变成了分权决策、层级稀少、反应迅速的链条式扁平化组织。

组织变化映射到社会层面,一方面,各个扁平化组织结构的变化,会改变组织之间的外部连接状态,使整个社会组织也趋向扁平化,社会组织阶层减少,权威与中心节点数量减少,集权与垄断力量被削弱,人与人之间具有更加密切平等的协作关系,社会阶层差距逐渐缩小。另一方面,社会阶层趋向扁平化,并不会从本质上消灭层级,但通过区块链有望打破垄断,减少官僚主义,加快资源分配的流动性与开放性,也有助于社会阶层由静止趋向流动。

(二)促进经济社会治理方式的变化

从微观组织的角度看,区块链技术构建出一个点对点高效的信息传输通道,组织结构调整成为扁平化,相应的管理方式与社会治理方式与传递运行机制随之改变,从依靠树状组织结构的中心指挥、层层传递执行变为依靠智能合约自动运转、自我执行、自我约束。在区块链上,出现了一些自治实体的探索,例如分布式自治组织结构,这种新组织体的自治尝试,有可能对经济治理与社会治理方式带来启示与深远影响。

在经济治理方面,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交替对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进行调节,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在市场与政府之外,还有第三种力量在推动企业组织管理与全社会经济运行,很多经济学家对此进行了研究,例如 2009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研究发现,“鲜有制度要么是私有的要么是公共的 —— 或者不是 “市场的” 就是 “国家的”,许多成功的管理 “冲破了僵化的分类,成为 “有私有特征” 的制度和 “有公有特征” 的制度的各种混合”,这种在公共事务与经济组织的治理中存在的自组织和自主管理,有助于解决市场调节与政府管制中无效或无力的情况。区块链技术所形成的点对点信息传递模式、信息公开透明与智能合约运行,就是这样一种既不依靠市场调节也不依靠政府调控、仅依靠算法和共识机制而推动资源配置和市场交易的第三方治理力量,是一种自发产生、自主治理的调节手段。

促进建立更有效的激励机制

区块链在本质上是一套多种技术组合形成的激励约束机制,不仅通过全链公开、信息共享的方式和分布式记账、加密等技术有效约束失信、剽窃等 “恶” 的行为,更是能够设置一套全链节点都认可的激励机制,充分提高节点内的积极性,减少非对称信息导致的机会主义,提高经济社会组织的运转效率,优化网络世界的生态秩序。

区块链下工作证明与激励方式,主要是通过通证(Token)体现,通证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只要能够证明权益和价值,能够交换与流动,都可以被称为通证,从广义上讲,股票、债券也是一种通证。通证也是一种共识,因为它的价值属性来源于社会对其价值背书信用的认可。没有通证的区块链只是分布式账本,只有简单的记账功能,有通证的存在,区块链就不仅是一种技术和账本,而且成为一种激励机制。在区块链机制下,不仅正常的交易行为记录在册,每个节点为维护共识机制和监督 “作恶” 行为所作的贡献也会记录在案,这些工作量形成了新的区块,为此作的贡献的节点通过获得的奖励就是一种通证。通证自身可以作为一种交易工具在全链流通,也能参与区块链机制下的价值分配。通证作为一种独特的激励机制,为区块链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激励了节点自发维护共识机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助于促进区块链组织结构生态圈的自我形成、自我发展、自我运用和自我完善。

有些通证(例如加密数字货币)具有数字资产的价值与权益证明的特性,但通证本身只是激励的体现,比加密数字货币范围更广、内涵更深,可以完全不通过加密数字货币的方式体现,而用某种权益或者某种功能也能充分体现通证所包括的激励。至于已经在国内被禁止的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更不能与通证画等号,ICO 过于强调激励的金融属性,脱离了实体经济,监管缺失,最终导致投机、诈骗泛滥成灾,被监管部门直接取缔。需要注意的是,区块链下的激励机制,还是一个能够引导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融合一致的独特机制。按照公共选择理论,机制设计中普遍遇到的一个难题是:拥有信息优势的个体往往会通过损害集体利益,达到资源与利益向着更有利于自身的方向转移配置的目的,造成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无效。区块链技术则能够对此加以改善,共识机制的事先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个人利益与集团利益的一致性;全链公开透明、交叉验证的证伪机制,使得节点除非控制 50% 以上的算力才能实现造假的可能,信息的真实程度大大提高,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失灵现象,对资源配置进行帕累托改善

尽管区块链在发展中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也有被资本控制操纵的潜在风险,但作为一种极具生命力的技术,一种先进的治理理念,它必将重新调整现有生产力、生产资料和

生产关系三者的关系,推动社会进步发展。从社会发展和治理的角度看,可以对区块链发展做出以下展望。

第一,区块链将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设施。

区块链虽然始于比特币,而后被众多金融机构

第二,形成多中心治理格局。

区块链虽然是全球经济社会中重要的技术基础设施,但并不是说区块链会取代其他一切技术成为社会治理唯一手段,更不是把一切中心全部消除。可以说,在未来很长的发展阶段内,政府、国家乃至政党的中心化统筹管理,是社会稳定和有序发展的基石,不能轻易否定,更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强行去除。随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方式与途径不断丰富,在区块链扩容能力和处理速度提高以及信息交互能力增强的条件下,将会出现一定范围的有效自治,实现社群自治与国家治理的深度结合,出现多个大型节点并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节点和调度中心,将会形成多中心、多样化、多种社会治理力量共存的治理格局。

第三,催生高度协同的新型契约关系。

随着区块链自身技术的逐步提高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它所构建的公开记账的分布式平台,智能合约的自动化运行以及所衍生出的大量数字化资产,将会催生新一代网络协议,在新的信任形成机制下,开创新型契约时代,实现更大范围的高度协同。

各式各样的创新减少了我们对参与者、中间人、局外人的脆弱性,从而降低了我们对于缺乏认知能力的担心,担心越来越多的各种各样的人可能会产生哪些不好的行为。另一类改进方法,促使在越来越多的参与者中间,也能够精确收集和传输有价值的信息。

同样的,这样也会使得更广泛或者更多种多样的互利互惠的参与者能够发现对方。所有这些创新都在人类史前史和历史的过程中改善了社会的可扩展性,使我们的现代文明在全球这么巨大的人口下,是可以继续保持的。

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利用历史上最近发现的计算机科学,通常可以发现一些互利互惠的竞赛,可以改善信息质量,并可以减少在某些类型的机构交易中的信任需求,对于越来越多的人和各式各样的人的出现,也因此能够用一些方式增强社会可拓展性。

心智之间的信息流动 我称之为主体间协议 包括口头和书面的词语,习惯 传统,法律内容 规则、习俗和案例先例 各种其他符号 如在线信誉系统中的「星星」,以及市场价格等等。

信任的最小化降低了参与者之间,参与者与外部人之间,参与者与中间人之间潜在伤害行为的脆弱性。 大多数体制经历了长期的文化演变,例如法律 降低了暴力、欺诈、盗窃 和技术安全,像这样,我们需要去信任我们同胞的脆弱性对比在制度和技术进步之前,我们之间的脆弱性关系大大平衡了。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充分可信的制度 如市场 取决于其参与者的信任,这也通常表明了另一个充分可信的制度 如合同法。

这些受信任的制度在传统而言通常实施着各种会计、法务、安全和其他的控制角色,通过最小化他们对体制内参与者的脆弱性 例如会计、律师、监管机构和调查员 来促进客户机构的功能,使其更可信。

创新只能部分地消除某些类型的脆弱性,即减少信任他人所需承担的风险。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个完全无需信任的制度或者技术。

即使我们拥有最为强大的安全技术和加密方式,也不存在完全无需信任的制度。虽然一些加密协议能够确保某些特定数据具有极高概率对抗超高算力的对手,当所有参与者的行为都需要考虑的时候,它们也不能完全保证。

例如,加密可以强力地保护电子邮件免受第三方的窃听,但是发送方依旧要信任接收方不会转发,否则就会直接或间接地泄露文件的内容给到第三方。再举一个例子,在我们最厉害的共识协议中,参与者或中间人的某些部分不足 100% 通过算力、权益、个人化和计算来衡量 的有害行为,可能会危及参与人之间交易或信息流之间的完整性,从而伤害到参与者。

计算机科学史上最近的一次历史突破可以非常显著地减少脆弱性,但它们远远没有消除遭遇潜在攻击者伤害行为的所有脆弱性。

互相匹配 Matchmaking 能够帮助互利的参与者们互相发现对方。匹配也可能是互联网最优秀的社会可扩展性代表。像 Usenet News、Facebook 和 Twitter 这样的社交网络,促进了志同道合的人能够走到一起 甚至未来的配偶。

在他们允许人们可以互相发现彼此之后,社交网络在个人投资等各层面起到了促进关系的作用,从偶然到频繁到上瘾。

Christopher Allen 等人做了一些有趣而详细的分析,是关于在线游戏和社交网络上的团队规模以及花在互动上的时间。

eBay、Uber、Airbnb 和在线金融交易所通过商业配对大大提高了社会可扩展性:搜索、寻找、汇集,和促进互利的商业谈判。这些相关服务还会促进付款、运货等行为,以及确认陌生人在这些交易中履行自己应尽的其他义务,并且讨论这些服务的质量 如「星级评定」系统、Yelp 的评论等。

区块链和加密货币

可扩展的市场和价格需要价格可扩展的货币。价格可扩展的货币需要可扩展的安全性,以便形形色色的人能够使用这个货币而不用担心通货膨胀,防盗窃和假冒伪劣。

2009 年,中本聪将比特币带入了互联网,使得个人和群体可以在比特币上进行沟通。中本聪发明的货币的突破是在信任问题最小化的情境下给群众提供社会可扩展性:减少交易对手和第三方的脆弱性。

用昂贵且自动化安全的计算算力来代替廉价但是却在制度上昂贵的计算算力,中本聪增加了良好的社会可扩展性。一组部分信任的中间人代替了一个单一且完全信任的中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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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类固醇的财务控制:区块链作为一个由机器人组成的军队,互相检查着对方的工作

当我们可以通过计算机科学而不是传统的会计师,监管机构,调查人员,警察和律师来确保金融网络的最重要的功能时,我们会选择一个自动化,全球化和更安全的系统而不是手动的,本地的和不一致的安全系统。当加密货币在公有链上正确运行时,能够代替大批由银行官僚主义组成的计算机大军。「这些区块链上的计算机能够让我们把在线协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放在一个更安全和可靠的基础之上,使我们之前不敢在全球网络上不敢实行的交互成为可能。

区块链技术,特别是比特币技术中,最具特色的特点有:

区块链高水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可以在没有人为干扰的情况下保持。如果没有这么高的安全性,区块链只是一个免费又浪费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并且要和地方官僚主义紧密的绑定在一起来保持这个网络的完整性。

重要数据应尽早地提交到区块链机密精算中,理想情况是直接从其生成的设备中进行加密签名,以最大化区块链在保护完整性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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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 Merkle 树含有 4 个交易(从 tx0 到 tx3),结合已被证明的工作保护下的适当复制和交易链, Merkle 树可以通过协商使如交易之类的数据变的不可伪造

在比特币中,Merkle 的根哈希安全地汇总这些,以用于验证在块中所有交易未改变的状态。

我个人在 1998 年提出的「安全财产权」架构就用的是 Merkle 树和复制数据的理念用来对抗错误软件和恶意使用者,但不包括区块。它展示了我的理论,即你可以保护全局共享数据和交易的完整性,并使用它们来设计一个比特金。

但比特金并没有比比特币更高效,也并没有拥有像比特币一样的可扩展的块和分类记账系统。与此同时,它就像现在的私有区块链,安全财产权假设要求可分辨和可计数的节点。

基于 51% 算力攻击,限制了一些公有链 如比特币、以太坊 的重要安全目标,我们真的很希望能有人能以最强大的矿工的身份来回答这个问题:真的有人能发动 51% 算力攻击吗?

区块链的安全性客观地会受到限制,区块链的管理潜在地会受到 51% 攻击的影响。一次攻击当然不会被攻击者称为「攻击」,可能会被他们称为「开导管理」,或者「民主行动」。实际上,一些类型的软件更新需要修复错误或者改善底层协议而进行软分叉。

而一些其他的软件更新需要硬分叉,这是比特币提出的一个比软分叉更安全的办法。区块链虽然比所有其他网络都减少了信任问题,但实际上还是多多少少达不到完全的信任。

矿工是部分被信任的监护人,还有一些并不是开发专家或者电脑科学家,对区块链开发者专家社区有着很大的信心,在学些区块链的设计原理和代码结构,就像一个非专业的人想像一个科学研究的专家一样能够懂得这门相应学科的成果。

在硬分叉期间,交易所的影响力也是非常大的,因为它们可以选择支持哪个交易符号 即代币。

大部分的公有链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公有链,也因此能躲过「身份认证是难点」的子弹,并能更好地在高水平处理好矿工的身份不明问题,这可能会是更恰当的方式,而不是将固有的各种基于大脑的概念映射到底层协议上,PKI 公钥基础设施 正在这方面艰难的推进。

我认为一些「私有链」也是真正的区块链,其它的应该归类到「分布式账本」或者「共享数据库」的类别下。它们都和比特币或者以太坊这些公有链毫不相同,没有社会可扩展性而言。

在需要安全识别 可区分和可计算 服务器组而不是公有链中的匿名成员资格时,以下所有情况都非常地相似。换句话来说,他们需要一些其他的不够社会可拓展性的解决方案来解决 Sybi 马甲 攻击问题:

  1. 私有链。

  2. 侧链的「联合」模型 尽管之前都这样子希望,但是现在没有人能弄清楚如何在信任问题减少化的情况下来做侧链。侧链也可以被叫做私有链,这是一个很好的契合,因为它们在架构上和外部的依赖 如 PKI 上都是非常相似的。

  3. 基于多重签名 Multisig 的计划,即使是在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下完成的。

  4. 阈值 Oracle 架构,能够将链外 off-chain 数据移动到区块链上。

用于识别一组服务器使用的是基于受信的认证中心机构的 PKI 是主要的办法,但是却不是非常具有社会可扩展性的。为了避免可信赖的第三方有安全漏洞问题,可靠的认证中心本身既昂贵又劳动密集的官僚机构,通常对他们进行广泛的背景调查或者依靠其他人 如 Dun 和 Bradstreet 的企业。我曾经带领的团队设计过这样的 CA。

支持 PKI 的私有链对于银行和一些大企业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他们已经有一些成熟的内部 PKI 覆盖了重要交易所需的员工,合作伙伴和私有服务器。

银行的 PKI 相对可靠,我们还有针对 Web 服务器的半可靠 PKI,但一般来说并不是针对 Web 客户端,即使自从 Web 被发明以来,人们一直在处理客户端证书的问题。例如,广告主希望有一个可以替代电话号码和 Cookies 来追踪客户身份的安全方式。但还没有找到这种替代方式。

PKI 可以为一些很重要的人和事情服务。但是 PKI 对于小众群体来说,没有那么容易。因为他依赖于传统的身份认证官僚机构,所以它的社会可扩展性受到了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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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比特币区块链本身可能是现存的网络中最安全的金融网络(确实,比特币比传统支付网络安全很多,以便维护它低管理成本和无缝跨境转账的能力),其周围基于旧的集中式网络服务器则并不安全

我们需要更多的社会可扩展的方式安全地计算节点,或者用另一种方式来尽可能多的稳定性来对抗腐败官僚,评估确保区块链完整性的功劳大小。这就是工作量证明和全网广播要做的事情:大大牺牲计算机的扩展性来提高社会可扩展性。

  • 狭义来讲,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链条的方式组合成特定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去中心化共享总账(Decentralized Shared Ledger),能够安全存储简单的、有先后关系的、能在系统内验证的数据。

  • 广义的区块链技术则是利用加密链式区块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自动化脚本代码(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去中心化基础架构与分布式计算范式。

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时序数据、集体维护、可编程和安全可信等特点:

  • 首先是去中心化:区块链数据的验证、记账、存储、维护和传输等过程均是基于分布式系统结构,采用纯数学方法而不是中心机构来建立分布式节点间的信任关系,从而形成去中心化的可信任的分布式系统;

  • 其次是时序数据:区块链采用带有时间戳的链式区块结构存储数据,从而为数据增加了时间维度,具有极强的可验证性和可追溯性

  • 第三是集体维护:区块链系统采用特定的经济激励机制来保证分布式系统中所有节点均可参与数据区块的验证过程(如比特币的「挖矿」过程),并通过共识算法来选择特定的节点将新区块添加到区块链;

  • 第四是可编程:区块链技术可提供灵活的脚本代码系统,支持用户创建高级的智能合约、货币或其他去中心化应用。例如,以太坊(Ethereum)平台即提供了图灵完备的脚本语言以供用户来构建任何可以精确定义的智能合约或交易类型 [4];

  • 最后是安全可信:区块链技术采用非对称密码学原理对数据进行加密,同时借助分布式系统各节点的工作量证明等共识算法形成的强大算力来抵御外部攻击、保证区块链数据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因而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区块链技术为比特币系统解决了数字加密货币领域长期以来所必需面对的两个重要问题,即双重支付问题和拜占庭将军问题 [19]:

    • 双重支付问题又称为「双花」,即利用货币的数字特性两次或多次使用「同一笔钱」完成支付。传统金融和货币体系中,现金(法币)因是物理实体,能够自然地避免双重支付;其他数字形式的货币则需要可信的第三方中心机构(如银行)来保证。区块链技术的贡献是在没有第三方机构的情况下,通过分布式节点的验证和共识机制解决了去中心化系统的双重支付问题,在信息传输的过程同时完成了价值转移。

    • 拜占庭将军问题是分布式系统交互过程普遍面临的难题,即在缺少可信任的中央节点的情况下,分布式节点如何达成共识和建立互信 [20]。区块链通过数字加密技术和分布式共识算法,实现了在无需信任单个节点的情况下构建一个去中心化的可信任系统。与传统中心机构(如中央银行)的信用背书机制不同的是,比特币区块链形成的是软件定义的信用,这标志着中心化的国家信用向去中心化的算法信用的根本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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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生态圈

比特币凭借其先发优势,目前已经形成体系完备的涵盖发行、流通和金融衍生市场的生态圈与产业链(如图 1 所示),这也是其长期占据绝大多数数字加密货币市场份额的主要原因。比特币的开源特性吸引了大量开发者持续性地贡献其创新技术、方法和机制;比特币各网络节点(矿工)提供算力以保证比特币的稳定共识和安全性,其算力大多来自于设备商销售的专门用于 PoW 共识算法的专业设备(矿机)。比特币网络为每个新发现的区块发行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以奖励矿工,部分矿工可能会相互合作建立收益共享的矿池,以便汇集算力来提高获得比特币的概率。

比特币经发行进入流通环节后,持币人可以通过特定的软件平台(如比特币钱包)向商家支付比特币来购买商品或服务,这体现了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同时由于比特币价格的涨跌机制使其完全具备金融衍生品的所有属性,因此出现了比特币交易平台以方便持币人投资或者投机比特币。在流通环节和金融市场中,每一笔比特币交易都会由比特币网络的全体矿工验证并记入区块链。

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赋能的第一个「杀手级」应用,迄今为止区块链的核心技术和人才资源仍大多在比特币研发领域。然而,** 区块链作为未来新一代的底层基础技术,其应用范畴势必会超越数字加密货币而延伸到金融、经济、科技和政治等其他领域。** 比特币的现有技术、模式和机制,将会对区块链在新应用领域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而新领域的区块链创新也势必反过来促进解决比特币系统现存的问题。因此,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存在着协同进化、和谐共生而非相互竞争的良性反馈关系。

2. 区块链的基础模型与关键技术

本节将结合比特币系统的技术与应用现状,阐述区块链技术的基础模型、基本原理和关键技术,以及区块链在比特币系统之外的若干创新模式。现存的其他区块链应用大多都与比特币类似,仅在某些特定的环节或多或少地采用比特币模式的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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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共识过程本质上是众包过程,如何设计激励相容的共识机制,使得去中心化系统中的自利节点能够自发地实施区块数据的验证和记账工作,并提高系统内非理性行为的成本以抑制安全性攻击和威胁,是区块链有待解决的重要科学问题。

5. 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

** 智能合约概念最早在 1994 年由学者 Nick Szabo 提出,最初被定义为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其设计初衷是希望通过将智能合约内置到物理实体来创造各种灵活可控的智能资产。** 由于计算手段的落后和应用场景的缺失,智能合约并未受到研究者的广泛关注。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重新定义了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是区块链的核心构成要素(合约层),是由事件驱动的、具有状态的、运行在可复制的共享区块链数据账本上的计算机程序,能够实现主动或被动的处理数据,接受、储存和发送价值,以及控制和管理各类链上智能资产等功能。智能合约作为一种嵌入式程序化合约,可以内置在任何区块链数据、交易、有形或无形资产上,形成可编程控制的软件定义的系统、市场和资产。** 智能合约不仅为传统金融资产的发行、交易、创造和管理提供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同时能够在社会系统中的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监管执法等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说来,智能合约是一组情景 - 应对型的程序化规则和逻辑,是部署在区块链上的去中心化、可信共享的程序代码。智能合约同样具有区块链数据的一般特征,如分布式记录、存储和验证,不可篡改和伪造等。** 签署合约的各参与方就合约内容、违约条件、违约责任和外部核查数据源达成一致,必要时检查和测试合约代码以确保无误后,以智能合约的形式部署在区块链上,即可不依赖任何中心机构地自动化代表各签署方执行合约。** 智能合约的可编程特性使得签署方可以增加任意复杂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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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智能合约经各方签署后,以程序代码的形式附着在区块链数据(例如一笔比特币交易)上,经 P2P 网络传播和节点验证后记入区块链的特定区块中。智能合约封装了预定义的若干状态及转换规则、触发合约执行的情景(如到达特定时间或发生特定事件等)、特定情景下的应对行动等。区块链可实时监控智能合约的状态,并通过核查外部数据源、确认满足特定触发条件后激活并执行合约。

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有极为广阔的应用场景。例如,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股权众筹或 P2P 网络借贷等商业模式可以通过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加以实现。传统方式是通过股权众筹或 P2P 借贷的交易所或网络平台作为中心机构完成资金募集、管理和投资,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因中心机构的信用缺失而导致的资金风险。利用智能合约,这些功能均可以封装在去中心化可信的区块链上自动执行。区块链可记录每一笔融资,当成功达到特定融资额度时计算每个投资人的股权份额,或在一段时间内未达到融资额度时自动将资金退还给投资人。

再如,通过将房屋和车辆等实体资产进行非对称加密,并嵌入含有特定访问控制规则的智能合约后部署在区块链上,使用者符合特定的访问权限或执行特定操作(如付款)后就可使用这些资产,这能够有效解决房屋或车辆租赁商业模式中资产交接和使用许可方面的痛点。

智能合约具有自治、自足和去中心化等特征:

  • 自治表示合约一旦启动就会自动运行,而不需要其他签署方进行任何干预;

  • 自足则意味着合约能够通过提供服务或发行资产来获取资金,并在需要时使用这些资金;

  • 去中心化则意味着智能合约是由去中心化存储和验证的程序代码而非中心化实体来保障执行的合约,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合约的公平和公正性 。

区块链能够在技术上解决社会治理中的信任困境。区块链高度透明的分布式账本,运用时间戳的实时记录,使区块链上每一个主体与其他主体都是 “强连接” 的关系,打破了人与人、人与机构之间陌生的 “弱连接” 带来的低度信任困境,从而推动社会信任和政府信任水平的综合提升。例如运用区块链技术实时记录,共享、公开政府预算、公共决策、社会问题处理进度等信息,就可以在技术上真正实现权力在公开和监督下运行,促进信任水平的提升。

最后,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出可信任的社会,将降低社会运行和交往的复杂性。由于区块链数据透明化、去中心化、可验证,社会主体在社会交换、互动、合作中不再需要自身去验证对方的信用水平,或者依赖政府与机构的信用作为支撑,再决定是否信任他人。社会信任水平的极大提升,能够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促进社会治理中的合作行为,推动治理走向共建共治共享。

一方面,区块链能够预防和减少社会失范行为。由于运行规则能够实现公开透明、多方参与,数据具有不可更改、可溯源等特性,在区块链系统中的所有主体能够保持人人约束、互相监督,实现遏制失范行为的功能。在社会治理领域,通过将社会个体和机构数字化、编程化,并在去除匿名性后纳入区块链系统,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社会失范行为的发生。一来,区块链数据的公开透明能够促进互相监督的行为。个体在公共区块链系统上的任何行为都能够被其他成员所看到,一旦发生失范行为,个体将无法逃避,也就可以实现彼此的相互监督。二来,区块链的可追溯、不可更改会对个体失范产生震慑。区块链数据的不可更改、可追溯的特性决定了个体在区块链上的行为将被无法更改地记录下来,只要发生失范行为,就有可能陷入寸步难行的境地。如果与社会现实的惩戒机制联动,个体失范的成本将远高于收益,从而就能降低个体失信、违法犯罪,以及权力寻租等失范行为的发生概率,推动社会治理中的个体和行业走向自治自律。区块链预防和减少社会失范行为的潜在价值,使其在信用体系建设、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空间十分广阔。

另一方面,区块链可实现更为完善的信息追溯与鉴证。在当前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和信息分割、信息共享难度大、公众和社会获得信息十分有限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信息追溯和鉴证的不完善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痛点。例如在政务服务领域,公众在办理各项事务时,往往依旧要求开具各类证明。公众在办理个人事项时,证明 “我是我” 等现象时常见诸报端,也为公众所诟病。区块链可通过构架 “联盟链” 的方式,实现个人的小账本与机构、行业的大账本相链接,在保障数据流通、可信任的基础上,个体数据与机构、行业数据相整合,能够为打破信息壁垒、促进信息共享提供解决方案,使公众和机构开展实时信息追溯和鉴证成为可能。

在数字化生存时代,对信息的获取和使用能力的分化,将加剧社会阶层的分化。社会阶层的分化反过来又将加剧个体信息获取和使用能力的分化,形成恶性循环,导致阶层固。

区块链尽管构建了分布式的基础架构,赋予每个节点更多参与权,使个体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意愿,但区块链本身有一定的进入门槛和技术要求,底层人群可能无法企及,更无从谈起表达利益诉求。因此,社会经济地位上层的群体更有可能利用自身在区块链中的优势地位影响社会治理的决策和服务供给,巩固自己的阶层地位。而处于下层的群体则因为自身在技术上的弱势地位,难以有效表达诉求,从而无法运用区块链表达利益诉求,在社会治理的决策和服务供给中有效获益。

从这个角度来看,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尽管推动了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社会化,但是这种技术红利并不能够惠及所有阶层,甚至会导致底层群众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加剧社会阶层的固化和分化。

区块链通过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储存和记录信息数据的方式,将带来数据权益和个体隐私的困境。一方面,区块链将产生个体数据权益的保护问题。社会治理数据化是区块链驱动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个体在社会治理空间中产生的社会活动等数据汇集到区块链系统中,使之汇集成有价值的数据,为社会治理决策和服务供给提供数据支撑。然而,如何确认由个体产生的数据的价值权益,又如何将这部分价值确认给产生数据的个体等问题都难以解决。与此同时,在传统中心化社会治理格局中,中心机构拥有对数据的绝对监督权,尽管对中心机构也有侵犯数据隐私的担忧,但是至少可以依靠中心对数据隐私进行保护。区块链在最初设计上尽管是匿名性的,但是区块链上的行为、交易为所有节点可见。随着区块链的发展,匿名性的设计也有望得以更改,致使区块链上的隐私保护存在一定的脆弱性。

去中心化的社会治理区块链数据中,任何个体的社会活动、社会交换等信息数据都将被记录下来,并在区块链系统上广播确认,这可能使个体隐私信息权益遭受侵害,甚至被非法利用。

区块链可能造成人的主体性丧失。人既是技术的创建者,又是技术的操作者和作用对象,还是技术系统的构成单元。

技术的进步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带来机遇和提供方便,但是作为工具的技术可能导致人的物化和异化,区块链技术带来的解放潜力是有代价的,即使人与人的关系变得更像一个数字化的选择问题,社会关系本身将变得机械僵化。

区块链是构造信任的机器,但是这句话并没有讲完。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信任是分种类的。不是说有了数据我就可以信任了。

比如说我们信任自己的家庭成员,信任自己的父母,信任自己的朋友,这个过程中也是不需要什么区块链的,可信数据依然能够构建信任的,那么就是我们常见的第一种构建现实的信任的范式叫做基于人格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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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子:协作网络#

该定律指出,一个网络的用户数目越多,那么整个网络和该网络内的每台电脑的价值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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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计算机界的精英,计算机界有一个比较经典的定律叫梅特卡夫定律。

这个定律讲网络的价值与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也就是说当你有三个用户的时候,这个价值假如说是 9,但是你有五个用户的时候,这个价值就是 25,这个增长的速度是非常快的,所以说当滴滴有 100 个司机的时候,和他有 1 万个司机的时候,这是有非常大的数量级的差别的。所以在我们的社会协作过程中,不同规模的这个协作网络产生的这个价值网络也是极大不同的。目前的话大家比较熟悉的这个微信群,你有 5 个用户,可以有 500 个用户,大家能感觉到这个社群的力量是完全不一样的。

格莱珉的五人小组社群#

接下来我以几个不同的社群来跟大家做一下比较,第一个我要讲的是格莱珉的五人小组社群。那么这五人小组里面儿是能建立一个强协作关系的,比如说过去在农村地区,其实大家的称呼往往不是直接称呼名字都是以孩子的爸爸,孩子的妈妈。某某某为一个基点,很多人互相叫不出来名字,那么在格莱珉这个小组里面的话,大家首先要求对方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而且五个人之间是相互比较熟悉的。那么其实这种熟人网络就构成了一种网络约束。如果说你不遵从这个网络里面的一些默认的规则的话,那么这个小组的协作协作你就很难进行下去,所以这算是这种小范围社群的一个基础共识。

这是经济活动中的一个小范围的社群,另外大家看这个美国大片儿应该都知道美国的海军陆战队很多时候是按照小组来作战的那么每个成员的有自己不同的特长,他们会把自己的某一个方向交给他们的队员,然后五个人的小组构成了一个小的作战单元。这种灵活性是非常强的,而且互相的配合要求非常高。

那么,为什么我们要说五这个数字呢?

这个数字其实算是一个边界,互联网公司说这是一个披萨可以喂饱的,那么一个披萨可以喂饱的,这个边界就是建了一个强协作社区的。一个人数的上限。

邓巴数(英语:Dunbar's number),也称150 定律,指能与某个人维持紧密人际关系的人数上限,通常人们认为是 150。这里的人际关系是指某个人知道其他人是谁并且了解那些人之间的关系。支持者认为超过这个人数上限的团队,需要更加严格的规则,法律以及强制性规范来维持稳定性和凝聚力。

邓巴数并没有精确的数值,它处于 100 到 230 之间,而通常人们使用 150。[1]邓巴数首先是英国的人类学家罗宾・邓巴于 1990 年代提出,是新皮质的大小决定的,并因此成为了一个团队规模的限制。新皮质处理能力决定了能与某个人维持紧密人际关系的人数上限。在这样的团体中,每个人都认识彼此且知道彼此的关系。此外,这个数量包括熟悉的老同学和老同事,也就是说实际的亲密的朋友数量会更少,直至接近个位数。[2]

要讲的第二个数字是邓巴数,这个是英国牛津大学的人类学家罗宾邓巴在 20 世纪 90 年代研究不同社会结构的,这个熟人关系,他发现从原始部落也好,这个资本主义部落也好,到现在社会也好,不管这个文明进化到什么程度,每个人所能处理的熟人关系大约是 148 人。是四舍五入的话就是 150 人,那么邓巴数呢?后来被提升为邓巴理论被认为是很多人力资源管理以及这个社交网站的理论基础。

这个大家可以回顾一下自己日常社交的一些基本情况,就是你数一数你日常所能维护的熟人群体的数量,你列的清单一般情况下来讲,你肯定不会超过 50 个人。

邓巴理论在研究的时候还有另外的一个延展性,就是能够精确交往深入交往的人数。一般来说是 20 个人左右。比如我们群里面有很多这个女性朋友,如果说你能有 20 个以上的闺蜜,那你就很厉害了,我还没有见过有多少女孩子有 20 个以上的闺蜜的

区块链的火爆#

这成了一个社交的基础应用。很多社群传播开始爆炸性的这个发展出来,很多人开始加很多好友。我也见过不少人,微信加满了,自己有三个,四个甚至更多的微信号,那么大家知道微信最多能够加多少好友吗?

我的微信还没有加满,所以我现在没有验证过这个答案。微信官方网站给的好友的上限是五千个。但是多个渠道显示张小龙给的这个人数是五千零四十人,为什么说还有个零头儿呢?因为这个数是柏拉图理想国里面的人数。其实借用了这个隐喻。

大家没事的时候可以翻一翻自己的好友清单,你可以看看你跟这个人的聊天记录,如果说一年内有聊天记录的,那我相信超过两三百个人的应该不会太多,可能 90% 的交往也就局限在几十个人。

比如我们都说相信科学,科学其实不是某一个人,他也不是一个程序,也不是一个机器。嗯,你很难用一句话来进行概括。那么科学最大的特征是什么呢?科学最大的特征是可证伪。

那我们说一个最基础的科学之一:物理学,那么大家知道从亚里斯多德时代,然后到伽利略时代到牛顿,再到爱因斯坦,我们整个物理学是不断在进步的,每一个新的阶段都会发现前人的错误或者不足。但是我们现在不能说亚里士多德时代,那就不是科学了,有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就不能说你牛顿的经典力学不是科学了。科学不是说不可以错,科学是可以错的,但是他这一套整个的构造过程是要可证伪的,也就是说需要被重新验证,被其他人可以验证。

信任的社交网络群决策过程#

社交网络中的决策过程是一个典型的群决策过程(Group Decision Making, GDM),由多个意见方通过反馈的方式协商其观点以达成共识。通常,GDM 流程包括四个主要阶段:

  1. 专家给出意见。

  2. 基于信任的意见融合:在对专家意见的整合过程中,可以根据专家的信任值来给他们的意见赋予不同的权重。

  3. 计算共识程度。

  4. 反馈:生成个性化反馈,并将意见提供给全部或部分专家,在下一轮协商过程中考虑进去,从而使得专家的意见更趋于一致,以便达成小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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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决策中关于信任的研究主要有三个内容:(i)信任传播;(ii)基于信任的意见融合;(iii)信任建模。

3.1 信任传播(Trust propagation in GDM)

信任 (trust) 和不信任 (distrust) 可以同时在群决策网络中传播,但要考虑到二者并非独立的,这里可以详见 2016 年提出了Uninorm trust propagation and aggregation methods 。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需要预测社交网络中两个距离较远的节点之间的信任值时,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多个间接路径,则建议使用最短的那个(即间隔节点数最少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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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任(trust):在完全信任 / 不信任的情况下,预计当专家 E1 完全信任 E2,专家 E2 完全信任 E3 时,E1 将完全信任 E3。

  • 不信任(distrust):当专家 E2 完全不信任 E3 并且专家 E1 完全信任 E2 时,专家 E1 将完全不信任 E3。

    基于信任的专家意见融合(Trust based opinion fusion)#

    在有关模糊决策的最新文献中,Yager 的顺序加权运算符(OWA)得到广泛的使用。通过依据排序的加权办法,可以有效地降低某些恶意用户的意见影响。

    • Uninorm trust propagation and aggregation methods 通过定义单数信任加权平均值(UTWA)运算符,将信任作为度量来计算权重和阶数从而生成 OWA 聚合算子。2018 年,该文章的作者又扩展了 UTWA,A new consensus model 利用所有可能的路径来估计 trust 和 distrust,同时结合专家们的风险偏好使用 OWA 算子融合专家意见。

    • 另外,可以通过有向图的边来表示专家之间的信任关系。那么,为了评估每个专家在意见融合中的重要性,该作者还建议计算网络中每个专家节点的内中心度,并将该值标准化后用于计算权重并得出 IOWA 中的顺序。

    一说传播信任。比如说你去买一个牙膏,你去买一个化妆品那往往你只认识这个牌子,你也不会看他的里面的一些的这个生产工艺啊什么之类的。化妆品的广告商,也不会给你讲他们用了什么样生产工艺等等。

    这就是一另外一个问题,因为我们大脑的这个处理信息的有限,所以只能接受一个简化的信息,所以信任传递出来必须是一个简化的过程。

    这也其实就够了构成了一对矛盾,你要生产信任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专业训练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又无法被完整的记录,被完整的传递出来,所以大家其实看到很多媒体性的人格,被媒体塑造的认知,这个里面很容易被媒体带节奏的,那么这些人呢,他听不进去专业的分析,他只关注情绪化的这种语言情绪化的文章,所以很多公众号的运营啊,自媒体的运营深暗此道,他往往先调动的是朋友圈里面的这种情绪化的操作系统,基本不给你讲什么专业的东西。

    信任的两个范式们做一下总结,一个是基于人格的信任,这个信任包括对于亲戚朋友,对于家人的信任逐渐外延到我们的社会关系,一层一层的逐渐变淡,像池塘里的水波一样,第二个部分的是对于系统的信任,这个对系统的信任就是在科学产生的一种可证伪的范式。有了这两种信任之后其实会有另外的一个问题就是信任的生产和传播的问题,怎么生产信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背后需要专业的支撑,这些东西很难对外定传播,而信任的传播和接收是一个简化的过程,它所对外输出是一个品牌和符号。

    关于区块链是信任的机器,我们从社会学的角度。

  • 去中心化所涉及的矛盾比较突出的地方是涉及到规则和利益分配这个领域诉求,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操作系统的软件部分。

    那么总结一下就是人类社会操作系统的硬件部分中心化会让整个群体都受益,因为效率增加了,在人类操作系统的软件部分,对于去中心化的需求会诉求比较高,这个里面的矛盾会比较突出,因为涉及到利益的分配规则的制定。

    了不起的社会学实验#

  • 1. 比特币的诞生

  • 2008 年 10 月 31 日,一位化名 Satoshi Nakamoto (中本聪) 的人在 metzdowd 密码学邮件列表中提出了比特币(Bitcoin)的设计白皮书《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并在 2009 年公开了最初的实现代码。首个比特币于 UTC 时间 2009 年 1 月 3 日 18∶15∶05 生成。但比特币真正流行开来并被人们所关注则是至少两年以后了。
    作为开源项目,比特币很快吸引了大量开发者的加入,目前的官方网站 bitcoin.org 提供了比特币相关的代码实现和各种工具软件。
    除了精妙的设计理念外,比特币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一点是发明人 “中本聪” 到目前为止尚无法确认真实身份。也有人推测,“中本聪” 背后可能不止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这些猜测都为比特币项目带来了不少传奇色彩。

  • 2. 比特币的意义和价值

  • 直到今天,关于比特币的话题仍充满了不少争议。但大部分人应该都会认可,比特币是数字货币历史上,甚至整个金融历史上一次了不起的社会学实验。
    比特币网络自 2009 年上线以来,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已经在全球范围内 7×24 小时运行超过 8 年时间,成功处理了几百万笔交易,甚至支持过单笔 1.5 亿美元的交易。更为难得的是,比特币网络从未出现过重大的系统故障。
    比特币网络目前由数千个核心节点参与构成,不需要任何中心化的支持机构参与,纯靠分布式机制支持了稳定上升的交易量。
    比特币首次真正从实践意义上实现了安全可靠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机制,这也是它受到无数金融科技从业者热捧的根本原因。
    作为一种概念货币,比特币主要希望解决已有货币系统面临的几个核心问题:
    被掌控在单一机构手中,容易被攻击;自身的价值无法保证,容易出现波动;
    无法匿名化交易,不够隐私。
    在前文中曾探讨过,要实现一套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机制,最关键的是要建立一套可靠的交易记录系统,以及形成一套合理的货币发行机制。
    这个交易记录系统要能准确、公正地记录发生过的每一笔交易,并且无法被恶意篡改。对比已有的银行系统,可以看出,现有的银行机制作为金融交易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有代价地提供了交易记录服务。如果参与交易的多方都完全相信银行的记录(数据库),就不存在信任问题。可是如果是更大范围(甚至跨多家银行)进行流通的货币呢?哪家银行的系统能提供完全可靠不中断的服务呢?唯一可能的方案是一套分布式账本。这个账本可以被所有用户自由访问,而且任何个体都无法对所记录的数据进行恶意篡改和控制。为了实现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账本系统,比特币网络巧妙地设计了区块链结构,提供了可靠、无法被恶意篡改的数字货币账本功能。

  • 比特币网络中,货币的发行是通过比特币协议来规定的。货币总量受到控制,发行速度随时间自动进行调整。既然总量一定,那么单个比特币的价值会随着越来越多的经济实体认可比特币而水涨船高。发行速度的自动调整则避免出现通胀或者滞涨的情况。
    另一方面,也要冷静地看到,作为社会学实验,比特币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特别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已经出现了许多颇有价值的商业场景和创新技术。但这绝不意味着比特币自身必然能够进入未来的商业体系中。

  • 3. 更有价值的区块链技术
    如果说比特币是影响力巨大的社会学实验,那么从比特币核心设计中提炼出来的区块链技术,则让大家看到了塑造更高效、更安全的未来商业网络的可能。
    2014 年开始,比特币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开始逐渐受到大家关注,并进一步引发了分布式记账本(distributed ledger)技术的革新浪潮。
    实际上,人们很早就意识到,记账相关的技术对于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包括所有权和流通)十分关键;而去中心化或多中心化的分布式记账本技术,对于当前开放、多维化的商业模式意义重大。区块链的思想和结构,正是实现这种分布式记账本系统的一种极具可行潜力的技术。
    区块链技术现在已经脱离比特币网络自身,在金融、贸易、征信、物联网、共享经济等诸多领域崭露头角。现在,除非特别指出是 “比特币区块链”,否则当人们提到 “区块链技术” 时,往往所指已经与比特币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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